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燕的北境又下雪了,像是冰丝一样的白色铺满了戈壁,深深浅浅地看不到什么土壤的颜色,城墙上竖着一面黑色蟒纹底,朱红色大字的旗帜,上面一个“覃”
字在白色的大漠中很是扎眼,城墙之上,一只带着茧子的手扶上了沾着雪花的墙头,瞬间融化了一片白色,冰水顺着墙壁流下来。
但是那个人并没有因为手上的冰凉有什么动作,空气中喘出一阵白色的烟雾,带着上立一只朱色雀翎的银色头盔,虽然手掌带着粗糙,但是显然男子并不年老,在色调灰暗的大漠之中甚是明朗的眼眸眨了眨,盯着远处厚重的云层和雪色的地面容成的一条线,忽地转过身轻声问了句:“他们已经出发了吧?”
旁边一个穿着棉布衣,与城墙上的士兵格格不入的中年男人弯了弯腰道:“是,三天前就已经出城了,算算行程,今日应当到了成公河了,下个月初,应该就会到达南梁境内。”
男子应了一声,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面对的方向,像是在看天空,也像是再看城头,那是他已经两年没有回去的京城,不知是想到了什么,松开了一直扶在城墙上的手,沉声说道:“准备一下,明日便我们启程回京。”
中年人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个决定,行礼道了声是便退了下去。
大燕地势四周低中间高,成公河却不是河,而是一片湖,而且是一片死湖,据说是曾经上游处发生过地动,河道被堵,下游扩张,便积成了一片湖。
不过这里曾是百年前,几乎是现在的燕帝曾祖父时候的事情了,当时的成国公戍守抵御侵袭北漠之敌的地方,以不过一万的兵力对抗当年的数万北漠大军,一场持续了近三个月的隔河水战,守住了距这里不过三日路程的京城,为了颂赞成国公的英武,这里才改名叫成公河。
覃亦歌坐在河边铺着麻布的地上,身后是忙着安营扎寨的队伍,不时传来一个丫头指挥的声音。
“公主帐内的炉子要放在门口,炭要换成新的……”
她看着自己手中破旧的书本,扭头看了一眼身边一身深青色棉衣裙,头上只用青色发带将所有的头发都束在一起,脸上没什么表情的女子,忽地起了兴致,唤道:“徽奴,我们此次进南梁,会路过宣城,你可要回去看看?”
徽奴白净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变化,低眉顺眼地道:“公主若是想要停留,便去看看。”
覃亦歌看着她乖巧但似乎带着疏离的模样,暗暗叹了口气道:“我困了你们太久,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回到宣城,或者是回到南梁,找个正经人家嫁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徽奴已经忽地在她的身边跪下,一惯平淡无波的声音此时竟然有些颤抖:“请公主,不要遣离奴婢。”
覃亦歌的眸子闪了闪,伸手在她的耳侧碰了碰,沉声道:“我知道,知道了。”
知道她的害怕,知道她的忠诚,知道她的依靠,但是正是因为知道,她才觉得困扰,看着僵持着身体的徽奴,她轻声道:“那你可知道,跟着我,你们很可能不会有好日子过,甚至可能失去性命?”
“奴婢不怕。”
徽奴没有一丝犹豫地说道,沉稳的声音一如她少言的模样,听上去便极有说服力。
覃亦歌没再说什么,笑了笑扶了一下她的胳膊,后者不需要她用力,便缓缓直起来身子,跪坐到了她的身后半步的地方。
“你知道这条河为什么叫成公河吗?”
覃亦歌忽然笑着问道,手指前指,所向之处是广阔的湖面。
“奴婢知道。”
徽奴敛眉道。
她并不善说话,但是却是少言的人,却越是心思敏感的,她知道自己面前的公主已经跟从前不一样了,也知道她经常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似乎并没有目的,而只是单纯地抒发一下感想。
就像她刚刚问自己知不知道成国公,虽然她问的是成公河,但言语所指却是成国公,那是个被人铭记的英雄,但是她却说不出来公主为何要问她这个问题,但是覃亦歌不说,她也不会主动去问。
正如她所想,自己回答完之后,便没有了下半句,身前那个穿着大红秀鹤云纹衣裙的女子低头看着手中一本书页残破的书卷,眉头微微蹙着,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但是却没有在成国公的问题上纠结什么。
覃亦歌手中是一本当年成国公于河岸抗击北漠的军报记录,她偷偷拿出来的,但是既然已经是百年前的事情了,自然也就没有人在意这个了,能够找到这么一本册子都已经是极其不易的事情了。
当年北漠不知道以什么条件说服了南梁,在南梁东侧祁山一脉的一夫关口的一线天给北漠开了路,致使北漠直接进军大燕境内,善突袭侵扰的北漠骑兵很快就来到了当年还不是成公河的河岸。
如果让北漠冲过了这条线,不用想当时的南梁也定会佣兵而入,恐怕大燕早在当时就将倾覆在敌军马蹄之下,幸好有成国公,幸好天降的英才是成国公,才拦住了北漠的步伐,将其一举赶回祁山之外。
覃亦歌的手抖了抖,从书下拿了一张地图出来,纤细的手指下滑,山脉附近的“一线天”
三个字极为扎眼。
燕梁不交好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了,此行入南梁,不用想定会遇到坎坷刁难,这本就是上一世她体验过的,只是最大的难关,却永远不是敌人。
“绕过成公河一路向南,便经由一线天进入南梁境内了。”
身后传来覃亦客总是带着浅浅笑意的声音,覃亦歌没有回头,而是突然问道:“想要不动声色地进入南梁境内,容易吗?”
“什么意思?”
覃亦客不解。
覃亦歌抿了抿唇道:“一线天,安全吗?”
一线天是一个关口,是燕梁之间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口,一条百里的峡谷,宽不过并排八驽,纵却百韧山崖,通俗点说,只要心,稍稍用些手段,将能够将经过一线天的人全部堵死在里面屠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猪脚是明光宗第六子,他觉得不能让未来的崇祯皇帝朱由检做皇帝,于是,他在紫禁城里大喊了一声我要做皇帝!新书宋时风流,求支持...
关于超级掌门人内容介绍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建立了道宗,让所有人争破头脑想进来,每天都要收无数的美女资源灵宝!我真不喜欢收徒,我对收徒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从来没教过他们什么,是他们自己成为天帝女帝的。我最开心的是当初拿着九十块灵石的日子,我退休之...
他虫眼中完美无瑕的失忆大皇子攻(布兰德)X脑回路不太一样的脑补帝雌虫受(斐拉)布兰德苏醒了,盛放他身体的是一口玻璃棺材。整个虫族载歌载舞,开心的振翅高飞,庆祝虫族皇子死而复生!然而,布兰德却开心不起来。布兰德完蛋,我好像失忆了!有虫说这里是特朗德星球,我们是最骁勇善战的虫族。布兰德虫子?有虫答嗯嗯,虫族!布兰德有虫说您是被您那心地险恶的雌侍害成植物虫的!布兰德雌侍?有虫答放心,已经被关进地牢了,任您处置!布兰德不,我只想要知道雌侍是什么不过我想,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总之,这就是一个失了忆的雄虫假装没失忆,一次次装逼成功的故事。小剧场近来,他家的雌侍举止越来越怪异,具体事例可以罗列几点。第一,雌侍握着他们家的转角梯的扶手,对着他拧巴着眼睛。第二,雌侍坐在他的脚边,不断地蹭着他的小腿肚子。第三,雌侍算了,反正他也不是奇怪这一天两天了,无视就好。…...
一朝睁眼,云菲菲成了洛孟君的傻小媳妇儿。小媳妇儿傻傻的,看起来好欺负,只是人人都想来抢她又好看又有本事的男人。可只有洛孟君知道他家媳妇一点都不傻,还很有福气。洛孟君之前是云家村的文盲,大字不识一个,可是有一天他成为了云家村唯一个高考时考出去的大学生。上大学时,全校的人都知道这位以全国第一名入学的洛孟君身边有一个傻傻的女孩。若干年后,洛孟君成为了政界赫赫有名的第一把手。有一次采坊时,记者问洛先生,现在你有今天的成就,你最想感谢的人是谁?洛孟君马上盯着摄像机,含情脉脉的说,我最想感谢的人是我妻子,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免费精彩在线「po1⒏homes」)...
创作过13部小说,且通通太监掉了的男人,在现实中,被女读者抓到了!虽然她有妙不可言的催更技能,(和惨不忍睹的逼更手段)但普通作者依然只有0024的概率成为职业作家。为这种事而耽误人生真香!Q群1093871343V群980816918(进群后劳烦出示2000粉丝值截图)...
关于何日是归妻暗恋十几年,桑采薇终于如愿嫁给江城,可江城心里却只有那个女人更多小说请收藏18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