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覃亦客最终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妹妹说的话是不是可靠,但是和亲之事已定,出发之日也渐渐接近,就算是有异议,他这个时候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临行前前一天,刚刚过了上元三天,覃亦歌手中拿着一本兵书坐在榻上,手边的桌子上摆着一碗红豆白糯元宵,正在冒着热气,她一只手拿着勺子,目光却从不曾离开过手上的书。
宣娘走进来挑了挑炉子里的火,扭头不解地问道:“以往公主都对这些不感兴趣的,怎么现在看起书来,已经废寝忘食了?”
覃亦歌抬头,调整了一下坐姿,摇头笑了笑说道:“长靖王虽然为人风流,吊儿郎当,但是治军领兵却是无人能及,我若是不多学一下,如何在那边站得住脚?”
“可是公主是嫁过去当王妃的,又不是过去当长靖王爷的副将的,为何要学习这些?”
宣娘不解。
“若是嫁过去什么都不用在意,自然是不需要这些,可是南梁遥远,此途凶险,怎能真的活成闺中妇人?”
“可哪那里算得上是夫妻,岂不是成了军中之友的关系?”
覃亦歌微微正了正脸色说道:“宣娘,此行过去,你便是最亲近我的人,便最应该清楚,我们不是过去享福的,这种话,私下说说就罢了,不可表现在徽奴她们的面前。”
宣娘还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教训,立刻低眉俯身应了声是,但是心中不免有些难言,以前公主也是经常教训她们的,但是那种张扬在脸上的怒气,和现在沉在心里的镇静却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可能是即将嫁人,便长大了吧,女子总会有这一天的,宣娘看了看桌子上的玉碗,柔声道:“这元宵已经要凉了,要不要再热热?”
她是从小看着这个公主的,虽然自己做的元宵很得她的口味,但是她不喜冷食,不喜甜腻,再好的事物,若是放凉了,失了原味,她也不会喜欢的,她伸手就要去拿那个白玉小碗。
但是只听到“啪”
的一声,折了页的书被扔到了案几上,一只细嫩的手比她更快地将那碗元宵端了起来,她惊愕地抬头看去,覃亦歌已经用勺子盛起来一个已经有些瘪下去的团子喂到了嘴里。
这样的场景太过少见,也太过不明所以,就算是一只自认是了解公主的她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伸出去的手呆呆地停在了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覃亦歌仿佛没有看到宣娘的样子,敛眉将嘴里的元宵咬破,细滑的红豆流馅立马滑到了喉间,一颗汤圆咽下去,香气还在唇齿间经久不散。
她没有抬头,看着碗里剩下的四颗元宵,缓缓开口道:“燕北的药红豆是别处都没有的,你去备些,过几日一块带走吧。”
宣娘怔了一下,顺势将空中的手收到了腰间,低头应了声是便走了出去,顺便将门也带上。
覃亦歌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门口,伸手揉了揉鼻尖,轻轻呼了一口气,将适才翻涌出来的情绪全部压了下去,手中的勺子搅了搅,又咽下去一颗元宵,才幽幽地道了句:“确实不如刚出锅的好吃。”
但是比起来那牲口院中冰冷或者馊臭的饭菜,却不知道好了多少,她在冷宫待着的第一场雪的时候,便很想吃一次这红豆元宵了,想象着糯米面的团子在被咬破,里面的红豆在嘴里溢出来,再喝一口微甜的热汤,整个人都舒服起来。
从来从没有注意过,但是在那一场雪的时候,她才想起来,原来在大燕的每一年初雪,宣娘都会亲手做一些红豆元宵,配着雪景的时候,在亭子里捧着热碗,能听到她在身后含笑道:“心之谷1入肠,来年都不伤,况且燕北的药红豆是别处尝不到的。”
心之谷入肠,来年不伤……多好的祝愿,多好的话语,就像是老人劝慰孩子多吃几口饭的时候顺口说出来的俗语。
曾经也有这样的人,在冬至的时候提溜着她的耳朵,将羊肉饺子往她的嘴里塞,说着“冬至不吃扁,冻掉半边脸”
这样子哄小孩子的话,只是那种场景过于遥远,她甚至连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样子都已经记不起来的。
因为那个时候太小了,但凡长大一些,她哪里还是那样服管教的人。
覃亦歌看着面前已经空了白玉小碗,将它放到了一边,动作也不温柔,像是将情绪都一起扔了出去一样,又拿起来一边的兵书,时不时用笔在旁白的纸上画些图形。
她没有时间去伤春悲秋,去怀念以前,她必须抓紧一切时间去计算,去推演,去学习,和她做过所有的事情都不一样,又和所有远嫁的女子都一样。
跨过大燕与南梁之间的祁山一脉,她就将是彻彻底底的一个人了,没有兄长的庇佑,没有父王的宠溺,不管发生了什么,她都只能靠自己一个人应对了。
她知道跟很多人比起来,自己已经是博学的,但是还不够,这些,还不够她在那个虎狼之地立足,她必须有足够的能力保证自己万无一失。
她的背后站着的是大燕的数十万,数百万的子民,是已经满目疮痍却还在没有放弃生机的大燕的土地,是自己血脉至亲的人,所以她决不能倒下,决不能再死在那个距离故国万八千里的冰冷地方。
离开京城的时候并没有大阵仗喧哗,没有一个公主嫁娶时候应该有的十里红妆,张灯结彩,满城同贺,众生共喜,因为这不是嫁娶,这是求和,是和亲,是将大燕的脸面生生撕掉,然后躲在一个女子身后苟活。
燕帝依旧不能起身,似乎病得更重了,覃亦歌在门外叩了三扣,转身走到了早就转备好的轿子前,上轿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
宫城之内,不得骑马,能够如此嚣张又理所当然地人,不用想她也知道是谁,但是她并没有立刻转身,直到周围的人行礼道了一声:“见过三皇子。”
覃亦肃从马上下来,也不介意覃亦歌是背对着自己的,走近了一些轻声问道:“你可是恨我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猪脚是明光宗第六子,他觉得不能让未来的崇祯皇帝朱由检做皇帝,于是,他在紫禁城里大喊了一声我要做皇帝!新书宋时风流,求支持...
关于超级掌门人内容介绍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建立了道宗,让所有人争破头脑想进来,每天都要收无数的美女资源灵宝!我真不喜欢收徒,我对收徒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从来没教过他们什么,是他们自己成为天帝女帝的。我最开心的是当初拿着九十块灵石的日子,我退休之...
他虫眼中完美无瑕的失忆大皇子攻(布兰德)X脑回路不太一样的脑补帝雌虫受(斐拉)布兰德苏醒了,盛放他身体的是一口玻璃棺材。整个虫族载歌载舞,开心的振翅高飞,庆祝虫族皇子死而复生!然而,布兰德却开心不起来。布兰德完蛋,我好像失忆了!有虫说这里是特朗德星球,我们是最骁勇善战的虫族。布兰德虫子?有虫答嗯嗯,虫族!布兰德有虫说您是被您那心地险恶的雌侍害成植物虫的!布兰德雌侍?有虫答放心,已经被关进地牢了,任您处置!布兰德不,我只想要知道雌侍是什么不过我想,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总之,这就是一个失了忆的雄虫假装没失忆,一次次装逼成功的故事。小剧场近来,他家的雌侍举止越来越怪异,具体事例可以罗列几点。第一,雌侍握着他们家的转角梯的扶手,对着他拧巴着眼睛。第二,雌侍坐在他的脚边,不断地蹭着他的小腿肚子。第三,雌侍算了,反正他也不是奇怪这一天两天了,无视就好。…...
一朝睁眼,云菲菲成了洛孟君的傻小媳妇儿。小媳妇儿傻傻的,看起来好欺负,只是人人都想来抢她又好看又有本事的男人。可只有洛孟君知道他家媳妇一点都不傻,还很有福气。洛孟君之前是云家村的文盲,大字不识一个,可是有一天他成为了云家村唯一个高考时考出去的大学生。上大学时,全校的人都知道这位以全国第一名入学的洛孟君身边有一个傻傻的女孩。若干年后,洛孟君成为了政界赫赫有名的第一把手。有一次采坊时,记者问洛先生,现在你有今天的成就,你最想感谢的人是谁?洛孟君马上盯着摄像机,含情脉脉的说,我最想感谢的人是我妻子,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免费精彩在线「po1⒏homes」)...
创作过13部小说,且通通太监掉了的男人,在现实中,被女读者抓到了!虽然她有妙不可言的催更技能,(和惨不忍睹的逼更手段)但普通作者依然只有0024的概率成为职业作家。为这种事而耽误人生真香!Q群1093871343V群980816918(进群后劳烦出示2000粉丝值截图)...
关于何日是归妻暗恋十几年,桑采薇终于如愿嫁给江城,可江城心里却只有那个女人更多小说请收藏18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