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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那话时他人已到跟前。
身长八尺余,魁梧又高大。
通身的玄甲胄,气势更逼人。
握着那把杀人的弩,滴滴答答淌着血。
其实好几年前,陆清安就见过魏长稷。
彼时他是庆阳王看不上眼的庶子,魏长稷则为魏国公吃醉酒的奸。
同样不入流的身份,魏长稷更低他一筹。
但他汲汲营营想钻入高门贵子一列,魏长稷却宛如暗夜孤鹰,对所有嘲讽者桀骜不屑。
每每他与人排挤魏长稷。
魏长稷看他眼神就会变得很玩味。
在那犀利的探究中,似乎陆清安什么心思都被看透。
那种感觉就像衣衫被人剥光,丢到华京大街上,一丝不挂却无处遁形。
慢慢的他甚至怕见魏长稷。
那时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今下。
历经疆场血与死的洗礼,魏长稷早完成了男子到男人的蜕变。
原本称得上英俊的面容,皮肤晒成小麦色,左脸眉骨往下斜破开道疤,或没来得及处理,一路风吹日晒,煞气逼人。
和他一样二十出头的年纪,魏长稷却留了须。
那不修边幅恣意生长的胡茬,瞧着竟比庆阳王更有威压。
陆清安莫说给他一拳了,却是连话都不敢多说。
男人的血性,在有可能被弩穿胸爆头的危险当中,变得不值一提。
当时只顾紧张保命,忍了魏长稷对妻子的探询。
如今回忆起那怯弱,又觉憋屈窝囊。
陆清安攥了手,暗自咬牙,“记得……”
如何能不记得?
庆阳王颔首,也瞧出儿子的愤懑。
可愤懑,又如何?
人大多是自私的,他可不像辅国公温颐那样高洁,明知城破是大势所趋,却还不识抬举,以文人之身带着儿子出城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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