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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你敲门声音太小了,我险些没有听见。”
程景云给汤宗毓开了门,他站在侧边给他让路,汤惜君也跟他站在一起,等到汤宗毓的两只脚都踏进了门里,程景云又抢着去栓门。
“是不是还没吃?我给你们带了火烧,在路上被搜身了,我把枪藏得很好,可我还在想——千万不要没收我的火烧。”
汤宗毓出门像是涉险,所以他总带着枪,他要找一个略微像样的工作,还要给汤惜君物色一所学校。
他要好好养着这个家,叫程景云享一辈子福。
程景云却说:“我们给你留饭了。”
“你做饭了?”
“对,惜君肚子饿。”
无论对汤宗毓是什么样的感情,程景云都愿意为三个人的生活出一份力的,对他来说,烧烧饭算不上劳累,他总是能很容易地承受,他愿意烧饭,还愿意做一些家里的杂事。
汤宗毓也不管孩子在旁边,他一步迈来,张开了胳膊抱住程景云,他不说话,只余下带着冷意的喘息,略微疲倦地说道:“外边实在不好找到工作,我明天还去试一试。”
他讲的话那样真诚,程景云就不好冷淡地推开他了,只好说:“慢慢地找吧,现在是打仗的时候。”
程景云试探一般,缓慢地将汤宗毓推开了。
“你先进去,我去给你热饭。”
程景云表现得十分恭敬,这让汤宗毓觉得难受,他不需要他这样对他,他希望程景云丢掉从前所有卑微的习惯,变得像一个平常的人那样。
程景云觉得这样的改变太难了。
“我今后专门做饭,你去外边工作。”
程景云往灶下添柴,他觉得煤油炉子的火太小了,所以又将很久没用过的灶台收整出来,锅里热着黄米加白米的饭,和肉沫蒸在一起的鸡蛋,白菜和猪骨肉煮的汤。
“你没有吃过这种咸菜吧?是映桃婶家的媳妇做的,我反正是没吃过,”
程景云指着那盘咸菜,说道,“她硬是要送我一些,让我们尝一尝。”
汤宗毓和四周邻居没有过多的交集,程景云更是,只有映桃一家子,总主动地与他们来往,她家那个矮个子的、瘦瘦的小媳妇什么都会做,早晨,汤宗毓不在家的时候,她用瓷盆送来了一些北平风味的咸菜,以及几颗咸鸭蛋。
在江南的时候,咸鸭蛋他们倒是总在吃。
若是在平时,这些东西都是不足以稀奇的,若是在茴园,那时候的汤宗毓瞧都不会瞧一眼的,然而,现在的境况不一样了,四处的物资都紧俏,所以,哪怕是有钱的人,也对食物多了珍惜和敬畏。
程景云伸出手,把热好的饭菜从锅里端了出来,碗很烫,汤惜君在院子里玩她的毽子和木飞机,程景云把碗放在了厨房里的桌子上,然后,他听见汤宗毓在说:“看起来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