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夜色小说网
林奈想了想,也发了一条长微博。
她把星霓公司对她做的全部写了下来,不准见父母、克扣薪水、为了片酬让自己拍烂片、恶意炒作,直到今天早上还在雇水军抹黑自己。
她写道:我很感谢星霓发掘我培养我,对于这些我始终都怀着感恩的心情,但是假如要用和父母生疏、自己名声败坏来报恩,我没有办法接受,我宁愿承受大家的指责。
她的长微博不是公关团队帮她写的。
每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出自于自己的本心。
她还写道,曾经她在微博上发一条消息都要经过经纪人的首肯,她觉得自己微博上所表现出来的自己根本就不是自己,就算是拍了《花渡》这样的优秀电影拿了影后,却还要因为文艺片票房不高而被冷语相待。
她写了很多。
有一些事情她写下来,脑子里却是朦胧的,这些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林奈却清清楚楚知道,它们都是真实存在过的。
那种委屈、无奈、焦虑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感觉,原来一直都盘踞在自己的心底。
即使自己没有这七年的记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让人感到痛苦,以至于她拥有这个身体之后,这种感觉也能切身传达。
林奈想,她现在可能拥有了七年后的一点记忆了。
不,不能说是记忆。
倒不如说是感觉。
那一种弥散开来的痛苦,现在林奈回想起它来了。
林奈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从七年前穿越来的。
还是她就是七年后的自己,只是丧失了记忆。
林奈的长微博引起了很大的反应。
网上纷纷指责星霓公司苛刻,有做法律相关工作的网友纷纷劝林奈起诉星霓公司。
当天下午,顾海蓝就发布了律师函,她也要和星霓解约。
林奈手机上也受到了一条讯息,发信人是岑如昔。
她点开来,是一个号码,是岑如昔的微信号。
她加了岑如昔的微信,岑如昔迅速传了一张图片来。
是一张律师函。
正是起诉星霓的律师函。
林奈知会,将律师函发到了微博上。
假如星霓公司不解除合约,她和顾海蓝将正式起诉星霓公司。
她还以为和星霓公司还有一场拉锯战,没想到几个小时以后,星霓就正式道歉,并且宣布将与林奈和顾海蓝解除合约,并且不会索取违约金。
这一场仗林奈赢了。
这一开始,林奈并没有太多把握,当证据一条一条罗列出来的时候,她的信心越来越足。
她想起岑如昔那句话。
你还有我。
这些,都是岑如昔做的吗?
林奈这样想着,内心一阵温暖。
直到现在,有一个可以相信的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解除合约林奈是和裴佳河一起去的,路途中还碰见了顾海蓝。
顾海蓝看起来意气风发,完全没有她微博显得那么憔悴。
林奈:&ldo;……&rdo;
顾海蓝一见林奈,非常高兴地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