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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微小,他都会放在心上、亲力亲为;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天马行空,他都会老老实实相信。
——他爱着她啊。
这份爱,让宁柔心怀愧疚。
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比如,他们身处于花知婉的小说;比如,当初是她把花知婉绑回了宁府;比如,就算兰戎学好拼音、学好异世界的字体,他也无法去到花知婉提过的家乡。
在这个花知婉笔下的世界里,兰戎是被选定的主角。
他花费了作者最多的心思、笔墨,他被赋予了最高等级的金手指,他是强大的、不死的,仰仗她的喜爱,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可是,他没有得到他最想要的。
——兰戎,最想要和花知婉在一起。
十年过去,宁柔不再抱着侥幸心理、不再幻想穿越,她决定在异世结婚。
十年过去,兰戎还在等。
他像极了一只被丢掉的狗。
原主人收养它几个月,将它弃了。
它挺直脊背、乖乖等在原地,坚信主人会回来。
旁人给了它吃食、拿石子轰它,用尽各种方法威逼利诱,它就是不肯走。
再笨再傻,风吹日晒煎熬着时,它心里也有一点点知道的吧:她走了那么久,就是不会回来了。
偏偏不愿意去相信理智的判断、去相信事实,只愿相信心里的那个她。
宁柔是该感谢兰戎的。
——他等到了。
这意味着,她的希望也被重新燃起了。
“天呐!
真的是电脑!
我都几百年没见到这玩意儿了!
!”
打颤的手贴上笔记本的黑色外壳,宁柔眼中写满了难以自持的喜悦。
在她打开翻盖前,几根薄薄的冰锥打在手背上,冻得她顿时松开了电脑。
“你再碰一下,我就砸烂你的手。”
魔王凉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宁柔搓了搓手背,紧张地查看自个儿的伤势。
冰锥薄,且没有刺破皮肤,令她痛了一下,之后便化成了水,并没有留下伤痕。
兰戎在面对花知婉时,是好捏的软柿子。
但这不代表,他是个友好心善的人。
好人,怎么能当上魔教之主呢?
宁柔识相地往后退了一步,干笑着说道:“你这,也太不讲情面了吧……”
“那是她的东西,”
魔头一本正经地强调:“除了我和她,别人不能碰。”
——喂喂,你这状似一副很公平的样子是怎么回事?
既然是她的东西,那为什么你能如此自然地把自己归到了可以碰的范围里?
宁柔敢怒不敢言地腹诽着。
“不能碰的话,我要怎么操作它?我不操作它,你就不怕你的婉婉姐姐又用电脑回异世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