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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私房菜馆,面积非常大,包间很多,保密性极好,虽然预定的人很多,但江家与这私房菜馆的老板有些合作,因此老板提前给留了包间。
三人才说了几句话,服务员就又敲响了房门,进来上菜。
四菜一个汤,都是家常菜,分量不多,应该是刚好够三个人,看来作为凌霄的朋友,也知道他不浪费食物的品质。
几样菜都用的是上好的食材,专门请了江淮名厨,烹饪出来倒是很可口。
江森最喜欢那道竹笋煨腊排骨,闻着就香飘四溢,跟他之前在原来的世界吃的很像。
鲜嫩的青笋,红红的腊排骨已经将汤熬的白白的,上面浮着的一层绿色给这道浓汤提供了生命力。
可惜那末生命的绿色却是香菜,让他望而却步,几次筷子要伸过去又缩了回来。
余枫也吃的很香,这会儿已经十二点半,已经晚于他平时吃饭的点,方才喝的山楂茶又开胃,他便更饿了。
况且,这几天跟着他的陈依依为了减肥保持身材,每次拉着他去吃草,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也忍着,可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
,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
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
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
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
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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