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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都不可能放弃音乐。”
所以,他换了一家唱片公司,抱着那把破吉他,继续唱歌。
直到他36岁,终于被一个路过的音乐人看中,才终于走进了制作公司的大门。
36岁生日那天,他站上音乐会的舞台,唱了那首他30岁经历偶像去世并且毅然决然决定追梦时创作的歌。
故事的结尾,是结束演唱的阿本,望向明耀的镁光灯时,看到依旧年轻,依旧光鲜亮丽的偶像本人,对他释然一笑,说:
“i’proudofyou”
艾长乐看完梗概,觉得跟阿本这个角色的共鸣非常大。
刚毕业的时候,他也各个剧组来回跑,就想要一个表演的机会。
跟阿本一样,每天想各种办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哪怕接到一个死人角色,他都会用十二分的努力。
后来,他认识了给替身拉活的中间人,刘老大。
开始了他不能对外公布的替身生涯。
他在四十度的温度下吊过威亚,在大冬天跳进河里演过死尸,被人呼来喝去地差遣,白天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晚上还要接着背第二天的台词。
他比阿本幸运,只干了几年就遇到了闻卿,签到这个公司。
但他完全理解阿本,即便最苦最累的时候,心里仍旧装着一颗明耀的启明星。
虽然,人不在身边,但他依然鼓励着自己。
就跟艾长乐第一次见闻卿说的那样:
“因为你让我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这么美好的人。
所以在追梦的时候,我会像你那样,用尽全力。”
他把剧本往后翻,发现这个本子其实很完整,连阿本最后唱的那首歌的歌词都印出来了。
“
风雨在呼啸中远去,你在黑夜里走近
湖水倒映出的光影,是那颗遥远的星
我曾浑浑噩噩,终日漫无目的
直至某日见你,才知何为真心
因为你我才相信此间美丽
因为你我才愿意去争朝夕
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
岁月匆匆你却还如年少
人说滚滚长江东逝水
大江东去你仍在暮暮朝朝
人说算了好了逃了罢了没可能了
我还是笑着看着走着拼着不服输着
路上太黑太乱太恨太苦太迷茫的
不及你永恒永远朝夕照亮我的
你说你说
i’proudofyou”
读这段歌词的时候,脑中自然而然就浮现出闻卿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