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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被鲜血染红的草原,沈傲秦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自己还是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如果自己不杀人,必然被人杀,这就是现实。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毕竟自己在这里,也算是一个强者。
收拢了跑散的几匹马,收拾好盔甲‐‐这套盔甲对于他来说,眼下太大了。
望着在月光下变成诡异红色的草原,沈傲秦微微一笑,平静的道:&ldo;你们放心的去吧,作为天下第一猛将手中第一批的死者,你们会感到荣幸的,从今天起,我就是吕布,将来,所有人都会记住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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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出山
一转眼的功夫,又过了几个年头,用现在的标准来看年仅十五岁的吕布,也就是沈忆秦,他起码有一米七的个头。
现在的他,即使空手,也可以轻易的杀死老虎。
这几年,他四处拜访名师,拼命的锻炼着自己的武功和骑术;为了磨练自己,他经常单骑在草原上游荡,寻找马贼的踪迹。
在同马贼和野兽的搏斗中,创造出了独有的戟法。
那是为他自己创造的戟法,一出手就毁灭一切的功夫。
没有太过华丽的招式,只有古朴和简洁,但却流露出自然的至理。
渐渐的,九原吕布的名声响彻草原,无论是匈奴还是鲜卑,就连骄横的门阀和剽悍的马贼都闻声而遁。
上党太守也因为他的名声,破例征辟他为从事,一时间,吕布之名和门阀子弟一样,在并州百姓口中传诵。
当然,当上了从事的吕布有他自己的打算。
一身显得有些宽大的明光龙鳞铠的吕布骑着一匹从鲜卑人那里抢来的好马,横握着银月飞龙戟,带着个从人,押着一辆马车,慢吞吞的向洛阳进发。
现在已经是光和三年了,自己也已经十六岁了。
按照的记忆,也许用不了多久,黄巾起义就会爆发,自己眼下最大的任务,就是有一席之地。
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在黄巾起义中攫取最大的利益。
眼下,自己就是到洛阳,走走门路,看看能不能弄个郡守,自己在收拾马贼的时候,没少从他们那里搜刮财宝,其中不乏西域的异货。
也许是吕布打扮太出众的缘故,也许是马车的车辙陷得太深的缘故,一路上居然有几十伙不长眼睛的蟊贼打他们的主意。
唯一的遗憾是这些蟊贼的实力太弱了,根本不是一合的对手。
不过想想也难怪,吕布自从被征辟为从事,对身边的亲信可是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和训练,无一不是小将之资。
眼下已经在司州境内,从脚程上看,还有十余天的路程。
看了看天色,吕布喝道:&ldo;加快速度,翻过前面那坐小山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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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亲随纵马上前,低声道:&ldo;主公,这里虽然是司州境内,但森林茂密,难保不会有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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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闻言斥道:&ldo;什么马贼?这里的贼人最多是山贼。
如果有的话,正好杀了领赏。
记住,不要丢了并州骑兵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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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哨的亲随忽然奔了回来,待到跟前,收缰勒马,禀报道:&ldo;主公,前面有一伙人被山贼围攻。
双方现在战成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