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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他这样的名声是怎么来的。
虽然卢斯既没杀过人,也没把人搞残过,但他为人处世实在是太邪乎了。
刚来惠峻时因他的年纪和长相而轻视于他的人,现在已经是一个比一个老实了。
“壮班里有个捕快叫秦归的,师弟可知道?”
“秦归?那个传言命太硬的?”
“是。”
秦归大冯铮四岁,今年二十有三了,放在现代这是一朵花,放在这时代就是妥妥的大龄剩男。
这人的命运也极是坎坷,他满月那天,他爹因为吃他的满月酒太高兴,喝的太多,一觉睡下去,就没起来。
他娘守寡,靠着给人洗衣裳换点钱一个人拉扯他,可在他十四那年,在河边洗衣后站起来突然头晕,一头栽进了河里,让人救上来的时候已经咽了气。
原本他爹死的时候,就有人传言他命硬,所以爷奶都不待见他,亲戚也没人愿意养他,这回他娘一死,连街坊四邻都逼他如蛇蝎。
秦归这人也老实,就靠卖苦力赚钱糊口。
三年前出事之后,衙门招捕快,秦归一咬牙宁愿改成贱籍,也投身了捕快这个行当。
秦归不喝酒,不赌钱,没有任何不好的嗜好,为人少言,但心里自有一杆称,曾经也有捕快因为他的名声排挤欺辱他,可是不知道让他幕后使了什么手段,那些人就躲着他走了。
说明这人不懦弱,够硬气。
“这人不错,可他有那个意思吗?”
卢斯摸着后脑勺。
“他不提你提不就行了吗?”
“对!
多谢铮哥,这事上是我愚了。”
他总想着这事情女方提不好,要等男方主动开口,否则女方面子上不好看。
如今冯铮一提,想想之前主动来的,那些乌七八糟的臭肉难道就有面子吗?“要是再不成,干脆给我姐招赘。”
冯铮看着撂狠话的卢斯,按在腰间铁尺上的手,紧了一紧。
卢斯年纪渐长,原来的鹅蛋脸越发棱角分明,眉毛和眼睛略略拉长,浓眉似剑,凤目上挑,鼻挺唇薄,不笑时看起来便是个极其符合此间审美的白面书生。
一笑起来却再也不见当年的阳光,反而邪气得很——他那痞子气终归是从皮囊里透出来了。
又有男要俏一身皂的说法,这皂就是黑色,皂吏的服色。
卢斯这三年里芝麻杆一样抽起了条,原本比冯铮要矮快一个头,如今两个人已经是并肩而立了。
就是抽条抽的太厉害,看起来消瘦了些,端的是仪表堂堂。
“师弟,你自己呢?”
即便是凶名在外,凭着这一副好相貌,卢斯依然能引来无数狂蜂浪蝶,就说他俩如今这一边巡街一边说话,两头来往的路人眼珠子就都止不住的朝这边看。
“我自己?”
卢斯这边叹了一声,三年前就认准了的老婆,本来想着当年两人间就有诸多暧昧,要不了多久,就能水到渠成,一切自然发生了吧?可谁知道,三年前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的,曾经的那些小暧昧都变成了喜闻乐见的平常事,他们俩好像就是交情很好的哥们兄弟而已。
“可有心仪之人?”
冯铮低着头,看着脚尖的一块石子。
“有一个。”
卢斯点点头,看了冯铮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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