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退无可退,只好稍稍偏过头去,「我可以解释的。
」
林星仍然不说话,陆惊洵紧接着说道,「其实,在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已经把我忘记了,可是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与你相认。
」
「自从我们分开后,我总是担心我的出现会勾起你不好的回忆,会打扰你新的生活,我担心你会觉得我会因为小时候那点事缠着你……」
陆惊洵说着,情不自禁地紧闭上眼,仿佛不敢直视将要贴上来的林星。
片刻后,似乎没有动静,他稍稍眯开眼,见林星已经退开。
陆惊洵暗暗呼出一口气,「我说真的,我一直在找机会向你坦白。
」
林星平静道,「我没生气,只是我需要你告诉我,我到底忘记了些什么?」
若真算起来,陆惊洵其实也不算在欺骗她,只是没主动告诉她真相,若她自己记得,这样的事便绝然不会发生。
而且,按照陆惊洵刚才所说,至少在她被卷入副本之前,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陆惊洵了。
他对外婆好,或许只是为了报答外婆当年给他吃过几顿饭的恩情。
至于她,陆惊洵表面上是不敢打扰,实际上或许是没想与自己有过多的交集,只是被卷入副本凑巧遇到,这才想着合作通关而已。
这样想着,林星觉得这一切倒是说得通了,比如为什么陆惊洵如此信任她,想跟她合作,比如为什么他对她还算不错。
这一切都是他在念及儿时他们曾是玩伴的缘故罢了,所以林星并不觉得生气,反而有些庆幸有人知道她过去遗失的那段记忆。
她恳切地看向陆惊洵,看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弯起嘴角干笑两声,讨好地接上她的话题道,「其馀的我不知道,总之,你应该是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
「那就说我们之间的事。
」
陆惊洵抿唇,努力地想了一会儿,才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你知道,我无父无母,自记事起我就是个四处流浪的,某天在溪北村遇到了外婆,她见我可怜,所以每每做好饭,她就让我去吃。
」
「那时候你也跟外婆住,你不爱说话,也没什么玩伴,而我们年纪相仿,见面多了,就成了玩伴。
」
这个林星倒是有些印象,在她的记忆里,她父母的关系十分不和睦,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母亲就会带她回到外婆家。
但因为工作缘故,母亲不能时时照看她,所以母亲便把她放在外婆家养,她的童年几乎都在溪北村度过。
直到她十岁那年离开溪北村,在市中心的小学走完六年级,到初中到高中一直是住校。
那时候她父母的婚姻已经走到尽头,谁也过不下去了,只是等到林星满十八岁,他们才马不停蹄地离了婚。
在这其中,林星每次回家,家里都是空荡荡的,她与父母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以至于每每想起,她就觉得自己是个没有家的人。
这段记忆对于林星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可林星并不认为自己是主动选择遗忘的,因为她没觉得这些记忆痛苦到她不能承受的地步。
那么,她为什么会遗忘,这是她要寻找的答案。
「就这些?」回过神来,林星上下打量陆惊洵,又问道,「那时候你住在我外婆家?」
陆惊洵摇头,仿佛想起那段艰难的日子,他的声音低沉下来,「那时候我住在林家祠堂里,那里除了祭祖或作法事,没人会去,对我来说,是个容身的好地方。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高启考武道学院时,意外穿越到洪荒。这个意外好像是一个纽带,把他与主世界洪荒联系起来。在来回穿越中,谜底被逐个解开。高启发现原来,诸天世界的各种法则就在自己身上。然而,这只是刚刚开始...
她是世纪王牌杀手,她是遭人凌虐的废柴傻女。当她成为她,惊天大翻转开启!日常虐渣,手到擒来!萌萌哒小神兽屁颠屁颠的跟在她身后喊主人!神丹妙药天才地宝,总是不经意间就会有人给她送来。娘子,天黑请闭眼。滚出。原来娘子喜欢这样玩儿。OMG!谁来告诉她这臭不要脸的妖孽到底是什么鬼!...
作者新书蜜恋百分百恶魔少爷,宠翻天!已发全文完结一条神秘的项链,让高中女生苏糖果被一个犹如恶魔般的少年彻底缠住。在学校时。苏糖果,本少爷要的是咖啡不是果汁,你的耳朵是摆设吗?!扔了重买!出去逛街时。苏糖果,你敢看别的男人,想死是不是?!家里无人时。小糖果满脸通红的跺脚,韩宿也,说好的只是逢场作...
关于快穿男神,宠翻天!1v1宠文!我家宿主屌炸天高冷总裁恶魔校草腹黑老大星际元帅双修老祖,深情哥哥快排队!小姐姐我炒鸡萌!能用亲亲解决的事情,绝对不爆头!帅哥,撩一下?暮薇薇眉梢微挑。负距离慢撩,要不要?某男不要脸的弯腰,不要也得要!...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怕。秦衍淡定的一匹不慌,我有黑科技。蠢萌神兽主人,她是锦鲤体质,我恐惧。秦衍兴奋脸无所畏惧,我有很长很长的...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