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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一天,她和她的朋友放学回来,她朋友偷了两只杏子,诬赖给我,老板说,人家小姑娘穿得干干净净,怎么会偷东西?你占便宜没够,吃够了捡来的,就学会偷。
」他的车开得四平八稳,连停车时都不怎么晃,「我那个时候很期待,那个百合一样的小女孩会为我作证,她会义正词严地揭发她的朋友,证明我的清白。
」
他停顿了一下,这时是红灯,他转过来,又看了我一眼。
「可是她没有,她任凭老板娘唾沫横飞地骂了我一通,拎着我的领子给了我两巴掌,她也只是低着头,像一支正在凋谢的百合。
一切结束之后,她走过来,像这样……就像这样摸了摸我的头,对我说,对不起,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其实我挺想告诉她的,我当时已经没有那么穷了,我甚至有了一张机票的钱,我就要去德国了。
可我当时低着头,随安,在我的少年时代里,我从没有机会好好用我的眼睛看一眼我喜欢的女孩子,在她的记忆里,我永远只能是一头蓬乱的,棕色的卷发,我只能是一件灰蒙蒙的白衬衫,我只能是张着青紫遍布的胳膊,只能是被遗忘的一个点。
可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都是一朵纯洁高尚的百合,一颗璀璨夺目的珍珠,她永远都是个干干净净的小公主。
」
我在他平静的叙述里感到无比的折磨,甚至开始撕扯自己的头发:「我真的记不住了,冠月,我真的不知道……」
「没关系随安,你就当我在讲故事吧。
」他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顶,甚至很宠溺地笑了一下,「在德国的那段日子很难熬,难熬到我甚至都疯掉了,我那时候真想救救自己,我把自己弄丢了,只有那个女孩,只有她见过我干干净净的样子。
于是我回国了,可最先联系我的不是她,是她的朋友,她说嗨,好久不见,没想到你现在变成大艺术家啦?你还记得我吗,我小时候经常跟你闹着玩的。
我看着她,她看我的眼神贪婪又算计,跟小时候一点都不一样,但都很恶心。
她说小时候的事情你不会还放在心上吧?她说我平时经常在网上关注你的消息,我现在很喜欢你的。
我是怎么说的呢?我说,我还喜欢当初那个女孩,你要不要把我的眼睛挖出来?她给我讲了好多关于你的事情,她说女孩上学的时候很会勾引男人,说她假正经假清高,背地里其实很势利,她说自己是她最好的朋友,很了解她。
最后,她说,不信我把她送到你面前,你只要送她一个包,她就会乖乖跟你睡。
」
「那个女孩来看我的音乐会,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其实她变了不少,又漂亮又自信,但不像百合了,她变得像玫瑰。
演出结束她来找了我,保安拦着她,她还脱了鞋子爬上来,叽叽喳喳地,说我是她见过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
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我还没来得及送她一个名牌包,她就送了我白衬衫,高尔夫球杆,亲手做的钥匙扣,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后来我送她包的时候,她查了一下价格,叽叽喳喳地跟我说,哎呀,这都够我们去瑞士滑雪啦!
那个时候我每天都陪她待在光里,尽管光会烧烂我,把我灼得很痛。
她的朋友告诉我,这是她在放长线,钓大鱼,我发了些小东西过去,跟她说,再盯着我,我会戳烂你的眼睛。
」
「我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她约会时接了一个电话,嫉妒使我发疯,所以我问出了那个我不应该知道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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