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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2页)

并且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市侩和不正经。

他刚入山的时候,既没惊讶于掌门的真实身份,也没有感叹凌云宗的大气。

他羡慕地说:“都说仙子仙子,这修仙的女子果真是气韵不凡,个个都貌美非常。”

等待他夸赞凌云宗气势磅礴,再顺势秀一波地掌门,羞愧地低下了头。

不过,不正经归不正经。

常建在医术和丹道方面,却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多有天赋呢?具体形容太过复杂。

非要形容的话,掌门都还没人接任掌门时,他就已经混成了峰主。

从一介凡俗,混成这样一个大宗的峰主,不过用了短短的二十年。

最可喜的是,自从他成了峰主之后,除了暴毙身亡的,几乎都被救了回来。

不管受了多么重的伤,只要来得及送去他的药庐。

有这样硬的实力,别人也就不计较他的荒唐了。

有次仙门聚首,掌门提起当年的往事。

常峰主愣了一会儿,耿直地说道:“人间哪有那么多真情,我是看你衣服的料子珍贵,猜想你是个落了难的富家公子。”

“本想趁机将你治好,待你醒了,狠狠敲你一笔的。

没想到你身份这样好,还把我带回了凌云宗,我哪里还敢。”

其他门派的人,想笑又不太敢。

掌门自己的脸都扭曲了好一会儿。

不过都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大家笑笑,也就一笔带过了。

倒是常峰主申请私服的事闹了一阵。

常建俗气,但他毫不避讳。

有一天,也不知为何他突然有了新主意。

大意是觉得凌云中的仙子们,个个貌美如花,需要整天穿着一身白,跟披麻戴孝似的。

着实有些浪费了。

所以申请更改地弟子服。

可这弟子服,是开山老祖定下来的颜色样式,哪能说改就改。

最后几方协议,决定让药峰的弟子,在药峰可以不穿规定的弟子袍。

其他的弟子,若是四下无人,也能穿穿私服。

不过明面上,凌云宗还是一片白。

至于药峰叫满园春,则是因为常峰主说:“这满园的弟子都如春花般美丽,这里便叫满园春罢。

贴切!”

他爱美人,就把喜欢摆在明面上,不避讳俗气,也从不唐突美人。

收徒大典上,每次都会收几个比较好看的,不过收回来当了弟子,也是好好教着。

身为师长,虽不太正经,但开得起玩笑,倒是和众多弟子打成一片。

常常和许多女弟子聚在一起,讨论凌云宗的大师兄,当年那成名一战有多么令人惊艳。

可惜就是话少难接近。

话少难接近的大师兄,好不容易来一次,可不得把他留住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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