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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确信,有一两次他问我是否在写一本新书的时候,我想我是这样说的‐‐
哦,他妈的‐‐我在撒谎,不是吗?这个谎言如此深入内心,现在我甚至跟自己也这样说。
他问我好不好,我总是说,对,我正在写一本新书,写得很顺,真得很顺。
不止一次我很想告诉他我写不到两段就要经历一次身心折磨‐‐我的心跳加倍,三倍,我呼吸急促,开始大口大口喘气,我感觉眼珠子要迸出眼眶,挂在脸颊上。
我像一个关在下沉的潜艇里的患幽闭恐惧症的人。
事情就是这样,谢谢你的问候,但我从来没有。
我不需要帮助,我也不能要人帮我。
我想我已经跟诸位说过。
我承认我的观点带有偏见,我认为成功的小说家‐‐即使不是很成功的小说家‐‐在创造性的艺术中都有最好的表演。
确实,人们买的cd比书多,更多的时间在看电影,在看电视。
但是小说家的生产力曲线更长一点,也许是因为读者比非书写艺术的爱好者更聪明一点,因此有更长久点的记忆。
《警界双雄》中的大卫?索尔只有上帝知道在哪里,那个罕见的白人说唱乐歌手瓦尼拉?艾斯也是如此,但在一九九四年,赫尔曼?沃克,詹姆斯?米契纳,还有诺曼?梅勒,他们的作品还都在流传;他们讲的故事都是恐龙在大地上行走时的事了。
阿瑟?黑利正在写一本新书(流言是这么说的,但是,后来这件事还是真的),托马斯?哈里斯能够在精神病人中待七年,仍创作畅销书,虽然有近四十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杰罗姆?塞林格仍然是英语课和在咖啡馆里聚会的文学爱好者们的热门话题。
读者拥有的忠诚度是创造性艺术中其它领域所无法匹敌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这么多作家,他们已经失去了势头,仍能一帆风顺,被推到畅销书排行榜上,仅仅是因为他们的书的封面上&ldo;作者&rdo;这个神奇的字眼。
出版商想要作为回报的东西相当简单,特别是从被指望每本小说能卖五十万本精装本和一百多万本平装本的作者那里:每年出一本书。
纽约的专家们认为这是最合适的。
每十二个月用线或胶水装订的三百八十页,一个开头,一个中间,一个结尾,连续的主角,如金西?米尔霍恩或凯?斯卡皮塔,这点可随意,但如果有就更好。
读者喜爱连续的人物;像回家的感觉。
一年完不成一本书,你就是在糟蹋出版商在你身上的投资,妨碍你的业务经理继续支付你所有信用卡的能力,并危及到你的经纪人及时给他的精神病医生付钱的能力。
同样的,如果你太长时间不出书的话,总是会失去一些读者,这是没有办法的。
正如你出得太多的时候,会有读者说,&ldo;唷,我已经读够这个家伙的书了,开始觉得寡然无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