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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三年,方巧欣交了两任男友。
一任是她学校里大她一届的学长,一任是跟我同样喜欢了她十年的吴宇承。
老实说我非常佩服吴宇承。
因为方巧欣会和他交往,一半的原因,是他自告奋勇要当她甩掉学长的挡箭牌──分手后,那学长不甘心,一直不断希望能够和她复合。
而方巧欣的个性是这样:感情观上格外直接,对她来说,既然分手,就连朋友都不可能做。
她会和吴宇承在一起,只是因为愧疚和替代……这点,我再清楚不过。
所以后来,她还是跟吴宇承分手了。
「郑禹廷,我决定不喜欢巧欣了。
」
上高中后我们已经鲜少见面,而那天傍晚他难得约了我出来,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惆悵。
「为什么?」喝了口他请我的啤酒,我侧头看他,问。
「因为我终于明白,无论我再怎么努力,她永远都不可能会喜欢我。
」
那句话狠狠打中我,可是他的表情痛苦得那么真实,好像是某个倒影,对比我自欺欺人的悲哀。
「……是吗。
」将手中的啤酒给一口灌完,我看向天空,觉得有些茫然。
连他也要放弃了啊。
说不定我还有可能的。
至少我知道现在的方巧欣还不懂爱,她的恋情通常来自于她「尝试」的心态。
也许有一天,她会明白那个一直在她身边的人有多喜欢她。
──或许就是凭着这股信念,才让我义无反顾地爱了她这么久。
高二那年的暑假,学校转来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傢伙。
那个奇怪的人名字叫沉雁书,染着一头鲜艷醒目的金发,顶着张好看的脸,总是笑容满面,吸引了不少女生,还马上便和校内所有大小人物都给混熟了。
老实说我并未见过他几面,只是听说过这号人物──我唸的是夜校,早上还要工作,而他是日校的学生,又是不同科别,根本没有什么交集的机会。
会认识沉雁书,是因为那年朋友找我组乐团时,找了他当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