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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2页)

霓光拧眉:“大声一点!”

“明白!”

“我听不见,再大声一点!”

狗蛋寻思夫人平时也没耳聋的毛病啊,他满脸涨红,使出吃奶的劲大吼一声:“明白!

!”

这一声的确大,连门口的侍女都被震呆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

霓光笑容明媚,满意地对他一笑,接着,她语重心长地说:“修道不易,除了努力,选择对的方向更重要,现在流行的那些法修体修乐修佛修……全是野狐禅,只有剑修才是大道!”

狗蛋见她两眼放光,有些过于兴奋,心中随即闪过一丝疑云。

多少跟夙息那种不祥的预感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他年纪小,还未经历过真正的拷打,只当霓光是个人美心善的大好人,仰慕之情更上一层。

直到很多年以后,改名换姓,脱胎换骨的狗蛋想起这万分灰暗的一天,仍然心有余悸。

他的人生在那时发生重大转折。

他……差点死在了这一天。

……

人美心善的霓光给他找了一把木剑:“你是初学者,用木剑最安全。”

狗蛋乖巧点头:“谢谢夫人。”

霓光将他带到后山一处偏僻的空地上,此处少有人来,地方宽阔,远处有山影近处有水流,可以说是风景极佳。

“这里好,安静,不怕伤着人。”

狗蛋稚嫩的脸庞出现一丝疑惑。

他不明白,自己拿个木剑学习,如何能伤人?

霓光和他面对面站着,狗蛋只到她腰那么高,看着柔弱易推倒,可她那日探他脉络,这孩子分明是难得的金系单灵根。

天生适合练剑。

他是半妖之体,乃是人与妖的结合,霓光也是听侍女说她才知道,半妖比妖族地位还低,两边不靠,所谓的“混血种”

,谁都不会接纳他。

霓光觉得这种用种族划分高低的行为非常无聊。

从前在神界,总有些剑仰仗主人的地位,瞧不起她这只无主之剑,最后霓光把他们都打服了,乖乖管她叫剑尊。

所以那日听嘴贱师弟叫他混血杂种,霓光下意识想到邪神大人。

在告知身世后,他曾问过她,是否觉得他是个怪物?

明明那时候他的神态无悲无喜,神祇般寂静,仿佛对一切都满不在乎。

她却很在乎。

就像那天她告诉他,他不是怪物,这一句是真心话。

“好,狗蛋,虽然修仙第一步是要引气入体,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会有别人教你,”

霓光看着他说,“现在,我先带你练练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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