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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二年(1055),知谏院范镇亦上书反对皇帝一年数赦:&ldo;臣闻古人有言曰,一岁再赦,好人喑哑。
此言赦之惠奸而无益于治道,不可数者也。
……京师及畿辅岁一赦,而去岁再赦,今岁三赦。
……好人良善也,数赦尚犹喑哑;蚩蚩愚民,其不狃而为奸且盗者,无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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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后的嘉祐六年(1061),另一位知谏院司马光也给皇帝上书:&ldo;臣窃以赦者,害多而利少,非国家之善政也。
……无辜则赦,有罪则诛,使久系之人,一朝而决,故能消释沴气,迎致太和。
非谓不问是非,一切纵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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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孝经图》局部
这几位名臣上书抗议皇帝降赦的故事,都发生在宋仁宗朝。
因为仁宗是一名生性仁厚的君主,老是担心有人含冤受屈,所以宁纵毋枉,降赦比较频仍。
他在位四十余年,降赦至少有一百次,其中大赦为二十二次。
怪不得要引来司马光等大臣的不满。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宰相王安石也反对过赦降,当年天大旱,神宗皇帝心中不安,&ldo;欲降赦&rdo;。
在此之前,神宗已经一年之内颁过两回赦书。
这一回王安石说什么也不同意皇帝再大赦天下了,他告诉皇帝:&ldo;汤旱,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欤?若一岁三赦,是政不节,非所以弭灾也。
&rdo;在王安石的阻挡下,宋神宗只好停止下诏大赦。
南宋士大夫洪迈也认为&ldo;多赦长恶&rdo;:&ldo;绍熙甲寅岁至于四赦,凶盗杀人一切不死,惠好长恶,何补于治哉?&rdo;他还举了一个例子:婺州富人卢助教,一日到租佃其田地的佃户家收租,被佃户一家用极残忍的手段杀死。
杀人的凶犯当然被判了死刑,却遇上&ldo;赦恩获免&rdo;,获释之后,竟然&ldo;复登卢氏之门,笑侮之曰:&lso;助教何不下庄收谷?&rso;&rdo;杀人凶手这么嚣张,真是对赦免制度的一大讽刺。
不过,请注意,宋朝士大夫并不是反对赦免制度本身,而是抗议君主不加节制地颁发赦免令,以及抗议那种&ldo;不问是非,一切纵之&rdo;的大赦天下。
赦免制度可&ldo;济法治之穷&rdo;
实际上,尽管宋朝皇帝的降赦行为备受争议,但终宋一代,没有一个君主会考虑废除了赦免制。
即便在今天的西方,所有的文明国家也都保留了大赦与特赦制度,将赦免权视为是国家元首或最高立法机关的当然特权。
显然,赦免制度虽是&ldo;政教之大患,不可常用&rdo;,却有不可不用的正面意义。
赦免制度首先是仁政的体现,这个&ldo;仁政&rdo;也可以换成现代的概念:&ldo;人道主义&rdo;。
挪威汉学家白肯干脆将传统中国的赦免制度称为&ldo;法律中的仁慈制度&rdo;,并指出&ldo;这种非同凡响的仁慈制度在宋代达到了顶峰&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