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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漫漫一脸遗憾,“可惜了,还想让铃铃试试的,铃铃唱歌也很好听,比我唱的好听多了。”
金铃脸色一红,“也没有啦,跟郑烨哥哥的朋友比还是有差距的。”
只是她难免还是有一点点失落,错过了一首好歌。
“没关系啊,你喜欢什么歌我再写一首就是了。”
郑烨无所谓的说。
不就是一首歌,等下让金铃签个名绑定一下,那不是分分钟搞定?
你既然是漫漫的好闺蜜,那就是我的好妹妹。
这波不亏。
而且,他还有一张作品自选券以备不时之需。
正在开车的陈叔闻言默默看了一眼郑烨,现在这年轻人,口气这么大吗?
一首歌说写就写?
金铃显然也只当他是客气,“没关系啦,不用那么麻烦。”
陆漫漫可不会客气,而且她相信郑烨。
毕竟是亲眼见到过他一边跟自己聊着天,一边就写出了《记·念》
“铃铃喜欢古风,古风你知道吗?”
“她之前发过两首古风歌,有不少粉丝呢。”
“我给你看看。”
说着,陆漫漫打开音乐软件汽泡云音乐,调出了金铃的详情页。
郑烨看了一眼,明白了陆漫漫口中的不少粉丝,就是七千多个。
可能对于她来说,七千确实很多了。
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
陆漫漫又点开了一首歌,让郑烨听。
金铃羞恼的看着漫漫,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角。
好社死啊。
同时又有些期待着看着郑烨,在她看来,郑烨是一个很厉害的音乐制作人。
她内心也希望能得到大神的认同。
郑烨哪里懂什么音乐制作呢,他也只是刚刚开始学习罢了。
他评价一首歌,和大部分人一样,喜欢听就是好歌,不喜欢就是烂歌。
好在他是一个乐于接受新事物的人,也是一个勇于尝试并去理解各类风格的人。
歌曲水平他说不出好坏,在他看来就是很一般的那种。
但是,声音是真的好听。
和金铃的人一样,气质清雅,温婉娴静,很有古风韵味。
郑烨突然在想,金铃穿古装会不会很好看?
“好听,很有古风的感觉。”
对于好妹妹,不要吝啬夸奖。
“谢谢”
金铃甜甜一笑,声音软糯。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听。”
在陆漫漫看来,闺蜜什么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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