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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行,不逞强不也挺好么?为什么你就不高兴了?”
“我父王说了,胆小的男人是窝囊废,不会成大事的,还叫我不要喜欢胆小的男人。”
“骨啜王子未必就是胆小,人家只是有自知之明而已。”
“我不管。
我就觉得那是胆小。”
“好吧。
我们不说骨啜王子了,还是想想如何让你的小兔子吃点东西吧,看它好象蔫蔫的,定是饿了。”
常久说着,冲帐子外叫,“薛正,你进来。”
薛正撩起帘子进来问,“常久姑娘,有事么?”
“你知道,兔子吃什么草么?”
“知道。
有一种刺儿草,又嫩又多肉,是兔子最爱吃的。”
“那你带郡主去给她的小兔子拔些新鲜的草去,这小兔子自昨日被捉来,一根草未吃,着实可怜呢。”
薛正应了,“郡主,走吧。
外边这种草到处都是,小兔子可爱吃呢。”
怀西欢天喜地地跟着薛正去了。
常久累了,爬在床榻上,沉沉睡了去。
直到后来被送饭菜过来的崔琬推醒。
崔琬面庞红扑扑的,眼中水灵灵的,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活泼的气息。
“睡够了没?起来吃东西了。”
连声音都如山涧清泉一般,清冽动听。
常久眯眯瞪瞪地打量着崔琬,心里替她高兴,懒洋洋地问,“崔琬,我堂哥教你骑马了没有?”
崔琬点头,眉目间带着一抹娇羞。
“教得如何?”
“挺好的。”
崔琬想起常恒直接抱了她把她放上马背,不觉芳心乱跳,耳根子都红了。
常久看她一脸娇羞的模样,不由十分羡慕,想着自己从小跟太子一起长大,熟悉的就像一个人一样,想要娇羞一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合适。
想想萧烈,自己跟他初见,便是以男装身份出现的,情势不允许她作小女儿之态。
就算后来,他回到长安,她以女子面目与他相见,他虽屡次示爱于她,但两人相见,仍是以吵吵闹闹为多,鲜有温情脉脉的时候。
太子和萧烈,对她不可谓不好,也多让她感动。
但像崔琬这样,娇娇羞羞的怦然心动,从来没有过。
常久默默地吃东西,心里想着这些事,嘴里说着,“那就好。
慢慢学。
你一定能够学会。”
“嗯。”
“唉,崔琬,他们不是在抓刺客么?抓住没有?”
崔琬摇头,“没那么容易。
刺客早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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