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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口音,很奇怪。
有时候,听不清你在说什么。”
里德尔坐在草地上,在用一只木棍逗一只蚂蚁玩。
头发上沾了几缕蜘蛛丝网,他应该是又跑到哪个角落,柜子或者沙发底下待了一整个上午。
我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他不像那些人一样,他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已。
毕竟,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伦敦人,母语也不是英语。
“咳咳,是这样的。”
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
后来他告诉我,我说英语像是垂死的鱼吐泡泡,每个音节雄厚又夸张,上一个单词吐出来下一个单词又要半天,死气沉沉的。
我只能告诉他是这样的,我的英语正在学习中,但是怎么来说,也比他的强,他只会说,不会写,我好歹还会写出24个英文字母啊。
但愿我左手捧着《宗教事务条例》,教给他的英语写法,错误不要太离谱,早知道当初的英语写作课时,我好好学习了,也不至于一个低级的时态问题纠结半天。
啊,所以这个句子到底是什么时态。
烦躁地捏了一把大腿上少得可怜的肥肉,我只好跟他说,术业有专攻,我可以带他学习缅甸语。
幸好这种困窘没有维持几年,当孤儿院搬到新的住址时,政府方面给孤儿院的孩童安排上了扫盲课程——当然认真学习的并没有几个人。
我的英语写作水平也在这时候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可怜的里德尔啊,终于不用被我揪着问石头的英语应该怎么念了。
我俩就是一个瞎子和一个聋子。
我教给他的很多错误的知识也在这时候得到了纠正,我以为里德尔会就此大做文章,狠狠嘲讽我或者是埋怨我的,亦或者是从此看低我,但是他都没有,都没有。
荒山上有一条小溪,小溪很小,水位最深处也就才没过膝盖。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弄一个水坝,把河水拦住。
没有什么理由,纯粹就是为了好玩打发时间,或许也是为了把抓来的那只蛤蟆放在里面圈养起来。
蛤蟆叫丑丑,是在前几天——一个下过雨天的午后抓住的,我把它揣进兜里,昨天比利·斯塔布斯又发神经追着我要打我的时候,我把他掏了出来,丑丑的细长腿半空中使劲蹬着,可怖的嘴巴大大张开,比利·斯塔布斯瞬间就被吓得不敢上前。
现在丑丑的右腿被绑了一根细绳,细绳的另一头则在里德尔的手上,丑丑被他吊起来,肥胖的身躯荡啊荡,两只粗短的小手拼命扑腾,里德尔揪住它的舌头,咯咯笑了起来。
“别这样。”
我急忙制止了他,“它会难受,很难受,并且它的舌头很脆弱你知道吗?你的指甲很可能会划伤它的舌头,那样它就不能吃东西了,还记得上次你被骨头划伤喉咙的事情吗?它也会是那种感受。”
“切——”
里德尔发出一声轻笑,不屑的把丑丑扔到一边,跑开了。
我心疼的把翻着肚皮努力挣扎的丑丑捧起来,地里挖出来的蚯蚓被我放进了缺了半边的瓦陶罐子里,丑丑很喜欢吃,是的,它还喜欢吃一些蚂蚱和蝗虫。
丑丑虽然叫丑丑,但是看久了也怪可爱的,我不知道它是哪种类型的蛤蟆,但是它和我们常见的蛤蟆不一样,眼睛是明亮的琥珀色,它背部没有可怕的疙瘩,也不是如混泥土一般的皮肤,相反很光滑,颜色就像深秋后的枯叶,深浅不一的黄色斑点点缀在深褐色的光滑皮肤上,脑袋很大,嘴巴也很大,憨态可掬。
它不属于这里,我想,它的精神劲,明显没有昨天好了。
我对它的感情,也从之前的喜欢变成了觉得它是一个负担。
反正对它的喜欢也所剩无几了,我把它放走了。
里德尔下午的时候,挑衅的问道,“你那只蛤蟆呢?”
“把它放走了,再在我这里多待几天,它就会死。”
没有丑丑可以玩了,我现在站在教堂后面的小溪流里,找点别的乐子。
里德尔又看了看我,抬起下巴,“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想盖一个水坝,把水拦住,形成一个小型湖泊。”
我站在水中央,手臂比划着,流水把我的膝盖以上的裤子打湿了一点,感觉裤子有掉下去的趋向,我用湿手把衣服扎进裤子里,顺便两只手抓住裤腰带提到最高。
“先在河道中间挖一条横向的沟壑,然后把树枝插在两边,接着再往里面填充些细砂和石头,就像是修地下室的墙面那样。”
我认为我的方法很可行,上辈子每次放学,我背着书包都会经过一片建筑工地,我看到那些建筑工人就是这样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