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死不灭,肉身永生,可以称之为神?”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吃过不死药,已经是不死不灭,肉身永生了。
是不是我也可以被称作神,达到了与大魔王平起平坐的境界?”
杨刚冷笑,“你确定自己吃的真的是不死药?不过是从僵尸体内掏出来的不知道什么东西罢了。
小心吃了那个东西变成怪物。
——不过,你好像已经是怪物了。”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的事情。
那次我误入尸鬼门,被尸鬼门的人抓住。
按理说,我是必死了,甚至于连尸鬼门的人也判断我必死,将我丢下悬崖。
按理来说,我肯定是活不成的。
结果,我在沼泽之中却是活了下来。
我觉得,用我拥有超能力体质比一般人强,或者说拥有水晶之心,体质比一般拥有超能力的人强这两点来解释,并不靠谱。
尸鬼门肯定是知道我拥有超能力的,他们在考虑我是否必死的时候不可能不考虑这一层。
另外,我一直都拥有水晶之心,但是这个玩意儿对我的体质似乎没有什么促进作用。
从小到大,该吃药还是得吃药,该打针还是得打针,不见得就比别人好。
甚至于,还比别人差一些。
最好的解释,却是我曾经吃过一颗不死药。
否则我怎么可能在那种情况下活下来,靠吃沼泽地里的淤泥,像怪物一样生活着。
想到这里,我觉得“土茶”
之类的东西恶心,实在是矫情了。
我连沼泽地里的淤泥都敢吃,还有什么不敢吃的?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心中豁然开朗起来。
隐隐约约之间,我似乎可以“内视”
自己的身体。
所谓的“内视”
,就是说我根本没有用眼睛去看自己的身体,却可以“透视”
自己身体。
我胸口处有一颗红色的,草莓大小的圆球,忽然溶解开来,化作精纯的能量,流入全身经脉血管之中。
这股能量充斥全身经脉血管之后,又注入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骼之中。
甚至于,分散入每一个细胞之中。
我只觉得全身的力量都得到了大幅提升,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从未有过的活力!
难道这是那颗不死药的力量?不死药的力量终于被彻底激活了?我的目光从未如此清明,我的身体从未如此轻盈。
我微微一笑,便往前方走去。
杨刚叫道,“危险!
没达到魔将境界,千万不要往里面走!”
我淡然笑道,“没关系。”
我一直向前走了三百步,每走一步,周围的热量便强大一分。
三百步之后,终于无法继续前进,只得回头。
杨刚惊讶地看着我,笑道,“真是没有想到!
你竟然轻易到达了魔将的境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午夜巡仓人我是一名仓管,但和普通的仓管不同,我上班的时间是在深夜,而且我不需要验货收货,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守着仓库就行,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来仓库里送货的,或许不是人…...
关于都市无敌战婿江城李家少爷李锋,当年被迫害流落在外,后机缘巧合成为战神殿殿主,今日回归,一切都将被颠覆清算。...
谁都要有一个家。下至黎民,上至金仙,皆无例外。 袁起穿越修真界,化身成为一座修真洞府,也成为了万千修士眼中的香饽饽。 正所谓,流水的修士,铁打的洞府。 你们争你们的,反正笑到最后的总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变成了修真洞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上辈子,沈臻爱慕从小一起长大的秦越,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结果秦越却有了爱人,他恨对方,却也下不了手对付大哥的爱人。然而一次聚会,他稀里糊涂的和人发生了关系。死后沈臻才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主角就是秦越的真爱,害死自己的,正是表面人畜无害的主角。他以为被赶出秦家是因为自己酒后失足,却没想到一切都在秦越真爱的策划之内。这辈子,沈臻重生在失足后的第二天,重来一次,为了保住狗命,他决定远离主角两口子,抱上了秦家家主的大腿。然而让沈臻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成了众人口中的祸水。一身西装,衣冠楚楚的秦邢笑眯眯地说好叫他们知道,你是我的人。…...
我小心翼翼地活着,就是怕蝴蝶效应让我失去你。友情提醒阅读本文前请饿着肚子,带好打火机和柴油纸笔,不要老问你为什么无缘无故塞我狗粮为什么要碾我脸等此类问题,日常温馨无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