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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每隔三四天,天健来坐一会。
曼倩注意到,除掉一次请她夫妇俩上馆子以外,天健绝少在星期日来过。
他来的时候,才叔总还在办公室。
曼倩猜想天健喜欢和自己在一起。
这种喜欢也无形中增进她对自己的满意。
仿佛黯淡平板的生活里,滴进一点颜色,皱起些波纹。
天健在她身上所发生的兴趣,稳定了她摇动的自信心,证明她还没过时,还没给人生消磨尽她动人的能力。
要对一个女人证明她可爱,最好就是去爱上她。
在妙龄未婚的女子,这种证明不过是她该得的承认,而在已婚或中年逼近的女人,这种证明不但是安慰,并且算得恭维。
选择情人最严刻的女子,到感情上回光返照的时期,常变为宽容随便;本来决不会被爱上做她丈夫的男子,现在常有希望被她爱上当情人。
曼倩的生命已近需要那种证明、那种恭维的时期。
她自忖天健和她决不会闹恋爱--至少她不会热烈地爱天健。
她并不担忧将来;她有丈夫,这是她最有效的保障,对天健最好的防御。
她自己的婚姻在她和天健的友谊里天然的划下一条界限,彼此都不能侵越。
天健确讨人喜欢--她心口相语,也不愿对他下更着痕迹的评定,说他&ot;可爱&ot;--无怪才叔说他善交女友。
想到天健的女友们,曼倩忽添上无理的烦恼,也许天健只当她是那许多&ot;女朋友&ot;中的一个。
不,她断不做那一类的女友,他也不会那样对待她。
他没有用吃喝玩乐的手段来结交她。
他常来看她,就表示他耐得住恬静。
天健来熟了以后,她屡次想把才叔说他的话问他,然而怕词气里不知不觉地走漏心坎里的小秘密,所以始终不敢询问。
这个秘密,她为省除丈夫的误会起见,并不告诉才叔。
因此,她有意无意地并不对才叔每次提起天健曾来瞧她。
她渐渐养成习惯,隔了两天,就准备(她不承认是希望)他会来,午饭后,总稍微打扮一下。
虽然现在两人见惯了,而每听到他进门的声音,总觉得震动,需要神速的大努力,使脸上不自主的红晕在他见面以前褪净。
她活着似乎有些劲了。
过了个把月,已入冬天,在山城里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季。
连续不断的晴光明丽,使看惯天时反复的异乡人几乎不能相信天气会这样浑成饱满地好。
日子每天在嫩红的晨光里出世,在熟黄的暮色里隐退。
并且不象北方的冬晴,有风沙和寒冷来扫兴。
山城地形高,据说入冬就有雾围裹绕,减少空袭的可能性,市面也愈加热闹。
一天,天健照例来了,只坐一会儿就嚷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