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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我同是男人——一个男人将同类踩在脚底下,恣意糟塌他,这是一件多刺激的事。
甚至有一天,他反咬我一口,我也能从中感受到莫大的欢愉。
你知道吗?人有时候需要被另一个人踩在脚底下,由此感到安心——将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交到另一个人手中,让他主宰自己的一切,自己对任何事物——包括自己的生命——也不再有责任。
你是知道这种欢愉的。
所以你沦陷得那么快。
其实你并不愚蠢。
只是你从不敢正视任何问题。
三月十九号:昨晚梦见樊梦接过我电话后的情景。
梦中我没有形体,就好似观看一套电影般,我看着樊梦如何近乎可笑地哭起来,在笔记上书写、将我的电话归咎于敌我。
这出乎我意料,没想过他已经将敌我建构为全然的他者与敌人。
在他心内,敌我是他自己分裂出来、而又是打算残害他自己的一个意志。
因此,他顺理成章把一切无法解释的怪事都推卸到敌我身上。
以前我在梦中见到樊梦写笔记时,总不禁拥他入怀。
可昨晚我看见他流泪,只觉一阵空虚:我将一个男生逼入这个绝境,于我全无好处。
这时我不免同情起樊梦来。
我不该这样对待他——即使是『他』赋予我某种权力,也不代表我能玩弄他的生命。
可此时我又想起自己许下的诺言:我必须用自己的方法停止怪梦——或者我与真实的樊梦发生关係后,一切就能回復到常轨。
然后呢?
心底里有一道声音对我说:那不是一种同情心,而只是将见孺子入于井而直接產生的一种脆弱的同理心。
每一个杀人兇手下手前都会闪过一念之仁,然后再将手里的斧头砍到对方脖子上,看着血液从同类脖子的切口喷出来,一切同情心烟灭了。
欣赏血的动态美,甚至想上前喝一口、用那些鲜红如葡萄酒的液体洗脸、与尸体的器官嬉戏。
死在你手下、曾激起你一时同情心的那个同类,在被你亲手杀死之后,便成为一件物品——一件可佔领的物品——一件玩具。
于是我将我对樊梦的同情心理解为这种一念之仁。
我的想法是正确的。
今早醒来,我那份同情持续了不够半小时,以至我现在书写这一切时仍觉得好笑,纯粹写下来作个纪录。
我打电话给樊梦,继续用同一招:有理无理地坚持他约了我而他忘记。
樊梦果然出来见我。
我落实那个计划:昨天打电话给他时,我提起梦中所见的物品。
球鞋。
今天我带他去旺角买了双球鞋。
是不是梦里那一双,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樊梦感到敌我入侵他的生活。
他会崩溃得更快——这从他后来主动替我付款一事可看出来——他实现了梦境。
他这个举动很有趣——他没想过人力能战胜梦境:只要他坚拒替我付款,并说服我迟一点带够钱才来买球鞋,已能逃过一刧,但他偏偏自行实现了梦境。
我知道时机成熟了:樊梦终于不再挣扎。
他自暴自弃,选择将自己的人生交给梦境,故此他没注意到他自己的行为将他带回梦的轨跡,亦即是说他是我的共犯——他想逃避梦境,却弔诡地将自己推入深渊。
你还怎能怪罪于我、或者是es(你口中的敌我)?你真的觉得你对于这一切都没有责任吗?你真的觉得设局的是我、而你安安份份地做个受害者?
你将我看得太高了——没有你的助力,我何德何能做到这一步呢?
多谢你,樊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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