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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正值盛夏,我是奥斯陆之王。
我用伊莲娜换来半公斤小提琴,去街上卖掉一半,赚来的钱原本要拿来干一番大事业,建立一个新的贩毒网,把老头子踢出市场。
但首先我们必须庆祝。
我花了点钱替自己添置了一套西装,好搭配伊莎贝尔·斯科延送我的皮鞋。
我看起来简直就是百万富翁,但我走进富丽酒店要一间客房时,他们竟然连眉毛都没抬一下。
我们在富丽酒店住了下来。
我们是二十四小时的派对动物。
至于“我们”
都有谁则每日不同,那时正值奥斯陆的盛夏,现场有女人也有小伙子,就跟美好的旧日时光一样,只不过用药量稍微重一点而已。
就连欧雷克也开心起来,暂时恢复昔日的神采。
原来我的朋友比我想象中还多,小提琴的消耗速度快得令我难以置信。
我们被踢出富丽酒店之后,转往克里斯蒂酒店,后来又搬到霍勒伯广场的瑞迪森酒店。
当然这种生活不能永远持续下去,但又有什么是永恒的呢?
有一两次我走出酒店时看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当然车上有可能是任何人,但那辆车就是停在那里不走。
终于那一天来临,钱花光了,我得卖更多小提琴才行。
我把小提琴藏在楼下杂物间的天花板上,放在一堆电线旁边,结果却发现那些货竟然不翼而飞。
我没有别的存货了。
如果不是我在嗨的时候说溜了嘴,就是有人看见了我去杂物间。
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只不过这次没有“我们”
了。
到了该退房的时候,还要打今天的第一管小提琴,这次得去街上买。
当我准备结清两个多礼拜的房钱时,才发现身上没有一万五千克朗。
于是我做出最合理的行为。
逃跑。
直接穿越大厅,跑到街上,穿过公园,朝大海的方向跑去。
没有人追上来。
我溜达到夸拉土恩区买药,但放眼望去,一个穿阿森纳队球衣的人都没有,只看见眼神空洞、身心麻木的毒虫拖着脚步四处寻找药头。
我跟一个想卖我甲安的家伙聊了一下,他说已经好几天没有小提琴了,货源好像断了,但有传言说有些药头在布拉达广场兜售最后几包小提琴,要价五千克朗,他们要拿这笔钱去进一周份的海洛因。
我身上当然没有五千克朗,所以我知道自己麻烦大了。
我有三个选择:卖、骗、偷。
第一是卖。
可是我还有什么可以卖?我连自己的妹妹都已经卖了。
我突然想起那把敖德萨手枪,它放在排练室里,夸拉土恩区的巴基斯坦人一定愿意掏五千克朗来买一把具有连发功能的手枪。
于是我往北走,经过歌剧院和奥斯陆中央车站。
但排练室像是被人破门行窃过,门上换了新挂锁,功放也都不见了,只剩下鼓具。
我四处寻找那把敖德萨手枪,却找不到,一定是被拿走了,操他妈的小贼。
第二是骗。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往西开到布林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