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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君伟和潘森一怔,随即相视一笑。
手牵着手,一起向温暖的家走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潘森和凌君伟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
☆、番外一恶有恶报
我叫简丽,小时候,家境不错,可够不上什么上流社会的人家,就是中产阶级吧。
一家人住在一个大院里,大院里有好几个玩得很好的同龄小伙伴。
自小,我就长得好,面若桃腮、粉雕玉琢的,是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小女孩,因此,我很习惯那种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待遇,也因此,从小,在群体中,就高傲得像个公主。
小时候,跟我玩得很好的,是一个呆头呆脑的小男孩,叫凌君伟,在父母的怂恿下一直嚷嚷着要我跟他结婚。
那时候,我就在想,凌君伟虽然呆呆的,但是在那么多人中也就他最霸气了,穿的衣服好看,玩的玩具新奇,吃的零食美味,自然是喜滋滋地答应了。
后来,就说是爷爷重遇他追随大半辈子的将军‐‐泠家的老爷子,我们家也随之水涨船高,很快搬离了那个大院。
新的学校,新的同学,环境地改变,就是上帝给我打开的一扇敞亮的门。
在新的生活环境里,随便买件衣服可能都比得上之前家里大半个季度的家庭开销。
在新的生活圈子里,我认识了更多更有魅力的人。
在那群富二代官二代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泠墨然和慕斯辰。
慕斯辰长得很好,即使我长得也很好,一直男生中众星拱月般的女神般的存在,但到了慕斯辰跟前,我还是会觉得自己黯淡无光。
刚认识泠家兄妹和慕斯辰时,我真是很喜欢很喜欢慕斯辰,他那桃花般粉粉的唇,时常让我想吻上去试试感觉是不是非常美妙。
可是慕斯辰太不识时务了,每次我带着自己珍视的零食和玩具找他玩,都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久而久之,我也没有兴趣了。
妈妈曾跟我说过:&ldo;丽丽,你可以是骄傲的公主,想要什么都可以,不必去委屈妥协,不必让自己难受。
&rdo;
妈妈说得很准确,从小到大,我想要的,哪一样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
可是泠墨然却让我栽了一个大跟头,我美丽、知性、出身高贵,可他,却爱上了一直在他家寄人篱下的慕斯辰。
慕斯辰,一个长得比女人还要美的妖孽,一个能成为祸水的男人!
可慕斯辰很迟钝,连我都知道了泠墨然喜欢他的事实,他却一直只把泠墨然当成好哥哥。
慕斯辰快大学毕业时,我就明确地知道,自己必须得先下手为强,否则,一旦泠墨然跟慕斯辰打开天窗说亮话,表白了自己的心意。
以慕斯辰的性格,只要不是十分抗拒,可能都是会接受的!
而我,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慕斯辰已经抢走了太多本该属于我的关注,这一次,家世人品都极好的泠墨然,我决定不会再让慕斯辰得逞。
虽然,作为那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要去跟一个男人抢男人,连自己都觉得好笑,但,那又如何呢,如果我成了泠少奶奶,那么过程的一切都不重要。
游手好闲的富二代们可能什么都不懂,但是,各种玩的药物却是最不缺的。
泠墨然自从接手了家族企业后,一直很忙。
其实我心里清楚,不是他忙到连吃个饭的时间都没有,而是他并不想见我。
没关系,不出我所料,慕斯辰的毕业典礼和庆祝晚会,泠墨然是第一定会出席的。
我准备好了一种能使人迷醉和□□高涨的新型药物,待到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我想,以我简家的影响,泠墨然是一定要娶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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