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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社团?恐怕不是一条正道吧?”
樊千秋干笑两声,脱口而出。
“混社团?”
淳于赘没有听明白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混社团就是入私社的意思。”
樊千秋只好解释道。
“大兄这三个字,用得极妙,一個混字,就将私社里的鱼龙混杂给讲明白了。”
淳于赘赞道。
“入了这私社,会不会招来官衙上的麻烦?”
樊千秋问道。
“大兄一直老实本分,对这些事就不甚了解了,你且宽心,不会惹来麻烦的。”
“不少私社背后更有豪猾世家在撑腰,只要不闹到造反起事的地步,府衙是不会多事一管的。”
“就拿眼下征税这件事情来说,莫看钱万年和窦衷他们耀武扬威,但也只能欺压你我这样的顺民。”
“许多蛮横之人会想办法在赋税上动手脚,府衙要收齐赋税,有时还要与私社勾连,请他们奥援。”
樊千秋明白了,有人结私社抗税,就有人结社替府衙收税,这就是哲学中提到的“矛盾的两面性”
。
由私社代替府衙收税的方式,其实就是包税制的初阶阶段。
包税制这东西虽然有弊端,但是在中外历史上都不少见,原因是此法可节约政权大量的执政成本。
在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明确记载的包税制度可追溯到五代时期。
但是不意味西汉不存在包税制,只是记录的内容有些语焉不详。
孝武皇帝实行盐铁专卖制度后,盐官多由盐商出任,恐怕就是包税。
现在,樊千秋听了淳于赘的话,就更确认在大汉帝国的基层是存在包税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