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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盛斜靠在一颗歪脖树上,看着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激情澎湃的讲述着这个故事。
一时间也不由得心向往之,当真大快人心,快意恩仇,他对这个李化之也产生了莫名的好感和敬佩。
少年抑扬顿挫,双眼放光的讲述完这个已经不知道讲了多少遍的故事,一拍屁股坐在唐盛对面,拿出水壶喝了一口说:“李大哥,你也姓李,你看你这病恹恹的身体,真的可惜了!
希望李大哥你这次去长安城能找到名医把身体调理好!”
话还没说完,少年头上挨了一下,后头一个精壮大汉骂道:“兔崽子,赶紧去搭把手,马上启程了。”
说完冲着唐盛一拱手笑道:“李公子,实在不好意思,这小子从小野惯了,没大没小的。”
唐盛轻咳一声,摆了摆手道:“没事,正值少年,理当如此。
我倒是喜欢他这份活气。”
少年对着唐盛眨了眨眼,一边往后跑一边大声道:“李大哥,绿萝姐姐我先去忙了,有空再来找你们!”
大汉也再次拱了拱手,转头回去忙碌。
绿萝拿了件厚实的斗篷过来,披在唐盛身上轻声说:“公子,山中气凉,还是披上吧。”
唐盛心中哀叹一声,乖乖披上这厚实的袍子,慢悠悠的被绿萝搀扶起来,往自己的马车走去,毕竟做戏也得做全套不是。
山中冷是自然的,虽然如今已是深秋,可毕竟还在蓝月国境内,真能冷到哪儿去?怪只能怪唐盛明面上的病就是个寒病,受不得风。
哪怕别人都穿着薄衫,他也得套个三四层。
要不是内力深厚,只怕还没出金道就得捂出毛病。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绿萝也不像第一天那样拘束,渐渐习惯了和唐盛相处的方式。
毕竟,她的经历本就让她擅长与异性相处,这些,暖香阁是有专人教的。
唐盛知道她依旧与自己和这个世界有太多的隔阂,因此在绿萝的默默坚持下,他也只能同意绿萝以侍女的身份照顾自己,人的观念想要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
从金城出发已经过了七天,也走了差不多四百里路,金道这条路算算一大半都已经过去。
由于车队实在过于庞大,因此速度也着实慢了一些,但也正因为这点,莫说有那拦路劫财的,连个大点的野兽都没遇到过。
随行的商队和镖师盾子,已经多久没有如此轻松过了,因此整个队伍气氛也很舒缓,从一开始的紧绷小心到现在的串门聊天,完全像是一场盛大的秋游。
毕竟能够平平安安,谁又愿意刀口舔血?只是这种机会实在太少。
给唐盛讲故事的少年叫陈兴,那个大汉是他父亲,叫陈勇,同时也是后面商队请来的大镖师。
由于这次是跟随官家一起走,陈勇第一次同意陈兴跟随队伍走一走这金道,也打算到了长安城,找一个有名的学堂让陈兴好好读书,以后能够不用做这刀口舔血的活计,他这些年在金道上拼死拼活,可不就是为了给家人谋个好出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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