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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就当去海城是为了再约一回上次没谈成功的那个客户吧。

★★★

首先处理好排骨,排骨专门买的是小寸排,带一部分脆骨。

周致的大厨师傅说过,挑排骨是很有讲究的,寸排呢骨头越细的那种越好,骨头细说明猪的岁数小,肉质嫩,而且骨头小还不占分量,看着好看吃着口感也好。

然后锅中倒入适量的油,加入糖若干,现在就要开始炒糖色了。

炒糖色一般来说最后几秒有点儿难掌握,说穿了其实就是个火候难,早了糖没有融进油里,颜色不够;晚了就糊了,吃起来就苦了。

周致当时也不是一蹴而就,练了不知道多少次成功了一回。

等糖色变色后,也就是最关键的起沫后最后几秒,周致看准时机倒入事先处理好的排骨微微炒一会儿,这样粘度会比较好一点。

倒入醋,这一般就根据个人口味添加了,周致也不知道沈知行什么口味,就全按照自己的习惯做了,再说上两次沈知行吃得也没挑什么毛病。

不断搅拌,待排骨均匀地沾上糖醋汁后,再加入料酒、盐、鸡精、酱油之类的调味品适量。

周致尝了口汤,嗯,味道正好。

加入水,以水量将将没过排骨为准。

煮开,撇去浮沫。

撇干净后就开始用中火炖着,大约要炖一个小时左右排骨才会软嫩。

周致趁着这一个小时又做好了回锅肉和几样拿手的菜,同时煮好了米饭。

将菜装盘盖住后,就回去盯着糖醋排骨的锅,最后汤汁快收完的时候特别容易糊。

等收到汤汁干干的,最后的最后马上要干锅的时候周致果断出锅。

这时候会出来很多油,好像炸排骨一样,排骨的表面会脆脆的。

出锅后锅中剩下的油周致并没有要,算是给排骨走油。

看着盘中色泽红润油亮的排骨,香气扑鼻,周致忍不住尝了一块。

嗯,肉质鲜嫩,酸甜醇厚,外酥里嫩……周致觉得自己非常有当大厨的潜质,并下定决心,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开家饭店试试。

周致做菜的本事不是自己摸索出来的,而是正儿八经地磕头拜师学过的。

她的师傅是明叔,和她父亲的关系比亲兄弟还亲,是这世界上除了周父之外周致最亲的人。

明叔大名周文明,论岁数其实比她父亲周大海还大好几岁,但是他觉得叫伯父显老,就一直让小周致明叔明叔的叫着,周致长大以后叫习惯了总也改不了口,就还一直明叔明叔地叫着。

明叔父母早逝,被周致的奶奶收养,后来学业不顺,十几岁就背着个行李只身北上。

明叔在北城遇到了他的恩师,学了一手好厨艺,后来还在北城的一家特别有名的大饭店里当过大厨呢,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在北城呆下去了。

小时候明叔和周致父亲一起在家里照顾小周致,后来周致长大了,明叔就去了省城找工作,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的,明叔现在是在省城的一家五星级大饭店里做主厨。

据明叔说,他的师傅的师傅当年在御膳房呆过,厨艺了得,深受宫中贵人的喜爱,得了不少赏赐呢。

他的师傅是很传统的人,有很多独门手艺是不允许外传,周致如果想学,关系再好也得磕头拜师。

明叔的厨艺精湛,他自己独创的几道菜当年都成了北城那家大饭店的招牌菜,好多人慕名而去。

周致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学做菜,到现在怎么着也学了师傅的十之七八了,师从名师,周致对自己做的菜是非常有信心的。

端到餐桌上摆好,周致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7点。

沈知行说他7点左右到兰苑,她是掐着点做的。

周致坐到沙发上,想着不知道沈知行尝到她的手艺会是什么反应。

第一次他说还行,那是因为没什么材料才只简单做的面;第二次的家常菜他说不错,那次她也是太饿了贪快随便做了几个菜,没什么技术含量。

这次可是她用心做的,哪个可都是色香味俱全,不知道沈知行这次又会如何评价?

周致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为什么会有些烫呢?她什么时候这么容易害羞了,但是事实就是只要想想沈知行她的心就会砰砰的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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