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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队伍向山里出发,追踪着改造人的足迹,一路搜寻那些家伙的巢穴。
南晓自告奋勇当尖兵,一个人去前面侦察开路。
换成平时,班长绝不可能同意这种事。
但昨天他可是亲眼看见南晓枪毙了三个外星人,大写的服。
事实证明,南晓是最优秀的尖兵。
在层层叠叠的原始森林中,他总能找到改造人残留的脚印。
还能根据残留毛发的气味判断有多少人,离开了多久。
沿途可能的危险,比如蜂巢、凶猛食肉兽、甚至古早以前猎人留下的捕熊夹,都在他指引下一一避开。
一路前进,异常顺利。
一个老兵悄悄对班长说:“让他当尖兵实在太英明了。
要不是他,我们现在起码死了三个。
不说别的,就那个生锈的捕熊夹子,我肯定一脚踩上去,然后半条腿就没了。”
班长点点头。
老兵趁机提议:“不如招他入伍怎么样?现在部队里非常缺人啊。”
这建议真是说到了班长心里。
他想了又想,很纠结,最后说:“大学生参军,上面有规定,也不是咱们能决定的。
等这趟任务完了,我带他去一趟总部,看上头怎么说。
你放心,我一定极力推荐他。”
“最好能分到咱们班来。”
“这可不敢打包票,只能说争取。”
“我觉得这小子肯定愿意。
他天生就是个玩枪的,再在咱们班磨练上几年,不成兵王,我把头割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