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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春归吃他的多了,已经养成了习惯,也不客气,拿过来一串尝了尝。
汁多味甜,味道十分可口,在吃完烤山鸡这道大餐后,再吃上几颗野果,再舒服不过。
陆春归突然觉得自己也太有口福了。
吃半个烤山鸡,再吃野果,肚子已经十分充实了。
这还是八十年代的生活吗?她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日子吧。
她笑眯眯地向沈青岩道谢,看他一个都没动,就叫他也一块吃。
沈青岩摇头,陆春归劝道,“你吃嘛,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也吃嘛!”
话音才落陆春归就掉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怎么仿佛狐狸精上身似的,不由自主地就用这种嗲声嗲气的语调和沈青岩说话。
但沈青岩显然很吃这一套,他顺从地捏起一粒野果也吃起来。
一个一个地吃,很斯文,很节制。
陆春归笑了,“你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多吃点,一次吃几个才快。”
她说着一次把几粒塞进嘴里,做了个完美示范。
少女银铃般的笑声里,沈青岩觉得那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哑声问,“好吃吗?”
“当然好吃呀。”
“好吃那就多吃点。”
嗯,还是劝她吃烤山鸡时的那一句。
这个少年的词汇真匮乏。
陆春归想着,嘴里老实地拿起野果吃了起来,可惜肚子不争气,虽然好吃,她却打了个饱嗝,“吃不动了。”
“那就带回去吃。”
陆春归想说我不带,给家里的弟弟妹妹吃不如给你吃。
幸亏智商没有彻底不在线,这些话在舌头打了个转就吞回了肚子里。
沈青岩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汁巾递给陆春归,“嘴擦擦,别人看见不好。”
那条汗巾,颜色有些发旧,用的年限显然不短了,但是很干净。
陆春归犹豫了几秒钟就接过来擦嘴唇。
沈青岩估计是偷吃的高手吧!
吃了完抹抹嘴,不让人看到一嘴的油光,确实是很重要的。
明明只是个小小少年,怎么这么体贴呢!
陆春归在心里嘀咕着,以后不知道是哪个妹子有福气嫁给他。
能捉山鸡,会摘野果,嫁给他,还细心体贴。
嫁给他,妥妥地不会饿肚子。
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姑娘嫁人要求有房有车,八十年代嫁人只要求能吃饱穿暖就好了啊!
毕竟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在温饱线上挣扎着呢!
相比陆家从早到晚一日三餐的水煮地瓜和酸菜汤,沈青岩又是烤山鸡又是解油腻的野果子,荤素搭配营养得当,简直是神仙过的小日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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