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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你就……”
余夕琛的眼睛里是难以掩饰的震惊。
那这么说,他确实是坑蒙拐骗小孩子。
完蛋!
负罪感又上来了。
“你要走的前两天我才意识到的,刚刚想跟你说来着,你就走了。”
他低低的笑了两声“之后就是想你,为了让你看到我特地去当个明星,然后我们两个就再次遇见了。”
两句话,两句话概括了他七年的思念。
概括了他这七年所有的挣扎,痛苦和爱恋。
他不希望他有过多的担心,轻描淡写的便将这七年敷衍了过去。
但是余夕琛知道的。
他知道他有多么痛苦,因为他也这样痛苦过。
没有人知道小时候江暹在他的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地位,那是没有人可以取代的,独一无二的位置。
这七年里,他又何尝不是在思念着江暹,他找过在这个城市里面死命的找过。
但是这世界那么大,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容易呢?在他高三的那段时间里,他的精神支柱有两个,一个是他年幼时候的好友,一个是江暹。
其实从现在来看,他的精神支柱永远都只有他。
永远只有他才会让余夕琛安心。
这七年,他很想他,即使喜欢着江暹,他仍然很想念自己小时候那个幺儿。
因为他痛苦过,所以他也理解江暹的痛苦,而且,对方要比他痛苦一万倍。
所以现在余夕琛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思考,身体已经比他的脑子先运动一步,他心疼的抱住了对方。
别人不清楚就算了,他怎么可能会不清楚呢?脑子里有一层迷云被剥开了,所以我真想不由自主的浮现眼前。
余夕琛现在只想答应他,只想一个劲的说好,他突然发现对方其实说的没错,自己真的很迟钝,很迟钝。
他真的怀疑是不是眼睛生个病伤到了脑细胞,不然他怎么可以迟钝成这样?他不知道怎么就反应过来了,等到长大才反应过来原来小时候的自己,也是喜欢他的,或许他也是一见钟情,真真正正的一“见”
钟情。
对啊,如果不是因为那极度相似的声音和与他记忆中有七八分相似的外貌,余夕琛真的不会去关注一个男团。
他喜欢对方的原因是因为记忆中的那个人。
他太想他了。
换句话说。
他太喜欢他,喜欢到思念。
如果一个人不在乎另一个人,对他没有感觉,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那根本不会有思念一说,只是因为太在乎,太喜欢,太爱了,人才会不由自主的思念,因为渴望,所以思念他,希望他可以来到自己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