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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太过震撼,让我完全呆愣在了原地,错失了第一时间离场的机会。
而我这样不加掩饰的脚步声,明晃晃的视线,简直就是在对宋柏劳大声高喊“我来了”
差不多。
他本来后脑抵在墙面上,是一个显露出喉结的姿势,感觉到我的存在,他睁开眼缓缓看向了我。
鬓角带着不知是因为酷热还是其他原因渗出的汗水,止咬器下,他似乎张嘴吐了口气。
想象力会为记忆增添许多精彩的细节补充,比如我现在回忆起来总觉得那口气犹如火山的吐息,带着灼热的温度。
可能那时候在我看来,他整个人都是高温烫人的。
他看到了我,却没有呵止我驱赶我,我们就那样无声对视了片刻,直到他身前的oga也感觉到了什么,想要回头。
“继续。”
宋柏劳仍然看着我,手却按在了那个oga的后脑勺上,强硬地不许他转开。
也是这饱含情欲,沙哑潮湿的两个字,像两块天降巨石,将我彻底砸醒。
我惊慌失措逃离了那里,匆忙得甚至连自己的课本作业都忘了拿。
等想起来时,又怕再撞见什么不该见的,便一直拖到了放学。
想着一下午过去,他们俩也该完事了吧,结果那个oga倒是不在了,但宋柏劳还在。
他靠坐在墙角下,手里正捧着我的作业看得津津有味。
这周的文学鉴赏课程,老师让我们阅读她指定的书本,再每人写一篇读后感交上去。
她指定的那本书叫《命中情人》,某个名字比书名还长的欧洲文豪写的爱情故事。
中心思想大概是告诉世人:每个alpha都有命中注定的oga,不要放弃,也不要自暴自弃,要随时随地对爱情充满期待。
我不知道当时布置这份作业的老师是怎么想的,是觉得有不同的声音也很好,还是单纯把我遗忘了,但当我看到宋柏劳正在看我写的读后感时,整个人一懵,上去就要抢回来。
宋柏劳眼疾手快,竟然能在瞬息间做出反应,将手一下子举高了。
“你还给我!”
他按住我的肩膀,限制了我的行动:“可我还没看完。”
“有什么好看的,这是我的作业,快还给我!”
一想到我一时愤慨不平写下的垃圾被他看到了,我脸都在发烫。
我的任何一个同学,对这本书的读后感必定是赞美多过批判的,毕竟他们从小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
可我不同,我厌恶这本书的理论。
作者认为alpha和oga是天生一对,命中注定,是上帝造就的“亚当”
、“夏娃”
,那beta呢?beta就不能爱上与自己不同血型的人类吗?
视ao结合为正理的人,与一百年前那些只接受异性恋为世界正统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挺好看啊,”
宋柏劳喉咙里发出轻笑,“‘爱情不该被生理缺陷束缚,灵魂的交融才是相爱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