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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像在永安这样感到安宁。
我呼吸舒畅,脚步轻快。
在永宁最初的日子里,我忘掉了过去,也忘掉了自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最终还要回到那个世界去。
房东们‐‐男主人、女主人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都不喜欢说话,也不是很好客。
他们对我有一种好奇,但又从来都不说出来,只是远远地观察着,好像生怕惊动了我。
对我的一些有别于山里人的举动,比如牙刷刷牙,跳进溪水里洗澡,哼几段曲子等等,他们都装作没看见。
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比如手指刷牙,瓦片当手纸,从来不洗头等等,换到以前,我会觉得不可理喻甚至难以忍受,但是现在我不那么想了。
另外,我出门看天,走路看地,从来不东张西望,这是为了避免给他们一个窥视者的丑陋形象。
我也从来不问他们关于风俗的问题,我觉得那是相当愚蠢的。
我得首先学会在这里生活。
我要让风俗慢慢朝我走近,慢慢贴近我的皮肤,最后渗透到我的骨髓里去。
我要向他们学习。
他们是孤独的,然而他们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坚定,把生活当成一种实实在在的乐趣,这是多么不简单啊。
喝酒是主人们忘掉一天的劳累,享受生活的时刻。
每天太阳西沉,他们就把桌椅搬到门前的空地上,端上自己酿制的糯米酒坛子,开怀畅饮。
下酒物往往是野兔肉,有时候是麂肉、野猪肉。
打不到猎物的季节,他们就用油盐炒过的鹅卵石下酒。
他们吮吸一口鹅卵石,然后眯上双眼美美地喝上一口酒。
这些鹅卵石,因为经常用油盐翻炒,经常被嘴唇吮吸,已经变得乌黑油亮了。
他们喝酒的时候,我往往有一种失落感。
我生来不能喝酒,只要我一沾酒,全身就会发起又痛又痒的红斑,随后肝部开始疼痛,并且会长久地持续下去。
我很想喝酒,并且喝醉,陷入一种清晰的梦幻中去,把忘记与遗忘、把生与死的界限缝合起来。
然而,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喝酒。
他们早已忘却了我的存在。
起先,他们把酒倒在乌亮的木勺里喝,后来,他们兴奋地跳起来,把桌子掀翻,把空木勺全部扔到小溪里,看木勺像小船一样漂走。
他们抱着酒坛子,开始唱歌,各种各样的歌。
我记得其中一首他们经常唱的,歌词大意是:啊,多么快活,我们站在河边歌唱大地丰收,美丽的姑娘从麦田深处朝我们走来,她的笑脸像麦粒,她的眉毛像麦芒,我们请她坐下来喝碗酒,她说,天快黑了,前面有个人在等我。
他们的歌声像敲破锣似的,但是歌词吸引了我。
歌词里透出来的那股味道使我很不好受。
有一次,我就这样不好受着的时候被主人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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