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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七年(1558)十一月,屯聚舟山的王滶等3000余倭寇见明朝放回王直已是不可能,于是,纵火烧毁巢穴,夺路泛舟向南而去,并在福建的浯屿(今台湾金门岛)扎营,四出劫掠。
br至此,倭患的重点开始由浙江全面转移到了福建和广东。
四、王直被斩
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一月底,拖延达两年之久的关于王直的处置问题终于有了最后的结果。
这天,胡宗宪谳上王直、叶宗满、王汝贤等狱,谓:&ldo;(王)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
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
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
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
&rdo;事下兵部会同三法司覆议云:&ldo;三犯俱不可原,仍将妻子财产没入,庶尽法律。
&rdo;明世宗亦降下诏谕云:&ldo;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rdo;(《明世宗实录》卷478)
十二月,在胡宗宪忙于嘉兴督战之时,王直被浙江巡按御史王本固斩首于杭州,其妻子被赏给功臣之家为奴。
王直之义子王滶则在猖狂出洋后为飓风所覆。
至此,祸患东南沿海地区多年的倭寇巨擘‐‐王直终于被彻底歼灭。
纵观嘉靖时期的御倭形势,我们不难看出,胡宗宪对王直及其倭寇所采取的剿抚并举的战略策略,无疑是相当正确的。
但遗憾的是,胡宗宪本欲宽贷王直并以其招抚倭寇的意愿却未能得到实施,以致在明世宗和部分朝臣力主治王直以死罪的情况下,终使王直被处以极刑,从而再度激化了矛盾,使倭寇之患重又严重起来。
诚如谈迁所云:&ldo;胡宗宪许王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
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
&rdo;(《国榷》卷62)
就王直评价而言,我以为应当将其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前半期的冲破明朝海禁政策、冒险进行海外走私贸易的徽州商人,后半期即在日本五岛称&ldo;徽王&rdo;、建立&ldo;宋&rdo;政权以后,率领倭寇大肆侵犯中国东南沿海,烧杀抢掠,成为倭寇的元凶首魁,这是不能原谅的。
尽管他以开放海禁进行通商相要挟,但其性质显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当我们翻阅当时文献,发现大量关于诸如歙县商人凌珊(歙县沙溪人)、程元利(休宁人)、邵鸾(休宁人)和徐正(祁门人)等分别在经商所在地镇江、嘉定、海宁和淮安捐资抗倭事迹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嘉靖三十四年(1555)八月倭寇自杭州长驱直入徽商故里歙县南乡和绩溪以及旌德、南陵、芜湖、当涂等地,人民生命财产倍受荼毒的时候,当我们回顾歙县岩寺备倭乡约同仇敌忾的时候,我们还应再为王直的行为辩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