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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

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

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

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

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

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

这一个相似点。

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

只是一个猎奇短篇,既没有凶手这种猎奇人格的由来,也没有他最后获罪与否的结果,单纯陈述了一个犯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步骤。

乍一看,他觉得作者也有反社会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注册了账号,在下面抢到了第一排评论:“这么轻车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钟,对面终于回复了,还是私信过来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

他被一句话怼得发愣,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

杨辰不仅一改平时客气的回复方式,还特地私信过来,显然是对他们这些警察看不顺眼。

可以的话,他想把火车上偷杨辰手机的人抓出来,让杨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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