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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爱了,分了,散了,算了。
还有那咿咿呀呀的胡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说不尽的苍凉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抬头望进满眼金色的阳光,飘云惊异于自己的变化。
上大学的时候,在那青春年少裘马轻狂的岁月里,她是顶不喜欢张爱玲的。
总嫌她下笔太狠,好端端的人生,如花似玉的爱情,被她写得如此绝望。
更讨厌她的哀艳清冷。
明明没用什么了不起的字眼,却能让人心寒如雪。
后来,却因那篇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色戒》而惊为天人。
尤其喜欢结尾处这两句: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
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
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真是毁进骨子里。
爱到如斯地步,还有什么可说的?落子无悔,愿赌服输。
爱情如果是男女间永恒的战争,那么先爱的人,爱的最深的人,永远是输得最多的那一个。
有时看得累了,从落地玻璃窗向外望出去,十八楼相当于一座小山的高度,能看到火材盒似的平房和鳞次栉比的普通楼房,还真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偶尔向下看,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如虫蚁。
常常就这么一直坐到天黑,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一片一片的亮起来,宛如涨潮的星海,还有那璀璨的霓虹,车前的灯光,天上地下光灿灿的连成了一片。
让人欢喜的几乎想就这么跳出窗外去,狠狠融进那片金碧辉煌的人间仙境里。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龙天佑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子缩在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本厚厚的书,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仔细一瞧,睫毛还是湿的。
男人粗糙的手指想贴上去,抹掉那让人心烦的液体,可是又不敢真的贴上去,怕惊了她。
所以每次飘云醒过来,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cd机里的《四季歌》依旧水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晚归的男人疲倦的靠在沙发上,桌上的菜已经凉透了,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们一起吃饭,起初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电视里一波一波的噪音,充当空气调节剂。
龙天佑把肉夹到飘云的碗里,飘云再把他们一块一块的夹回去,把盘子里的青菜吃个底朝天。
慢慢的,龙天佑摸准了她的胃口,送来的伙食清淡了许多。
飘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人。
龙天佑也绝不是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
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语言似乎成了多余的东西。
他不是隋洋,不需要取悦。
他也不是寒城,不需要保护和安慰。
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有能力,又强悍。
他运筹帷幄,高屋建瓴,有着世事洞穿的狡猾和百炼成刚的智慧。
所有蹩脚的伪装和刻意的讨好,在他面前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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