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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澜星的脑袋上冒出了一个问号。
什么叫做中等偏上?他西门澜星的颜值何时就只是个中等偏上了!
“怎么,不服?”
王怜花左手拿扇,右手捏上了西门澜星的脸,“比起我来说,你还差得远呢~”
“让为师来好好教一教你,男人的魅力。”
西门澜星的脸被掐着,顺势‘呵呵一笑’抽了抽嘴角。
“你不也是个单身狗么?”
呵,我西门家的剑,出鞘必见血。
王怜花:……王怜花,曾经喜欢过朱七七,和沈浪是相爱相杀的好兄弟。
而朱七七,喜欢沈浪,也嫁给了沈浪。
王怜花不只是单身至今,还经常吃好兄弟的狗粮。
这要是王怜花当年肆意妄为的时候,那西门澜星可能就已经凉了。
哪怕是西门吹雪,都来不及救下西门澜星。
但是现在王怜花不一样了,过了这么些年,吃了这么多狗粮,他对此已经免疫了。
他只是深呼吸了几下,就心平气和地把西门澜星的脸给捏肿了。
捏完了以后,王怜花就给西门澜星解开了穴位。
不得不说,西门澜星这小子看着有时候是有点怂,但是怼起人来,颇有他当年的风采。
要是能对着外人这么怼,那就更好了。
“走吧,最近正好有件事情,可以当做给你的考验。
只要你通过,就可以成为我王怜花的徒弟了,什么《怜花宝鉴》你爱留着留着,不爱留着扔了都行,我王怜花的徒弟怎么可能被一本书困着呢。”
王怜花是真的一点儿不在意那半本书如今在哪里。
他当时在苏州的时候,想把这本书留给李寻欢,也只是怕自己毕生经验就这么平白丢了而已。
如果李寻欢不给他找个传人呢?或者找的传人他不喜欢呢?反正他都出海了,眼不见心不烦。
王怜花之前是这么想的。
那如今来了个这么和他心意的徒弟,那书还在不在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真的被歹人得到了那本书,只要他王怜花好好教徒弟,等之后西门澜星学成了,把用他的绝学为非作歹的人杀了不就好了么?王怜花就是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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