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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朋友问我,如果有相当一批类型小说将从主流文学中分化出去的,那么,主流文学还剩下什么呢?我想,未来的主流文学,很可能和几百年前的哲学一样,当一门门具体科学从中分化以后,还剩下的就是认识论,是科学哲学。
所以,最后的纯文学,应该主要是种种文学技巧的实验场。
实际上,即以今天的情况来讲,主流文学界也已经显示了形式大于内容,专务文体实验的特点。
那么,再回到刚才的一个问题上来,类型文学会不会模式化?会不会限制作者的创造性?笔者以为,首先要肯定类型文学肯定都有其规则。
即使没有什么理论专著去阐述这些规则,某一类型的作者在写作中,读者在阅读中,也会默认一些规则。
但是,写作规则和阅读规则的产生和发展,是类型文学长期积累的结果。
它的动力是使这个文学类型更好看,而不是相反。
当年乔丹篮球打腻了,曾经当过棒球运动员,这是可以的。
只要他遵守棒球运动的规则。
而他如果在篮球场上用脚踢球,则是不可以的。
因为禁止用脚踢球,是为了保证篮球比赛精彩性的基本规则。
同理,叶永烈不写科幻去写传记,也是可以的。
但如果他在其传记作品中加入了科幻情节,他绝不会成为传记文学大家。
斯皮尔伯格不拍科幻片,去拍《拯救大兵雷恩》,《辛德勒名单》,这也是可以的。
但如果他在《拯救大兵雷恩》中加入了激光炮,或者在《辛德勒名单》里,让某个角色如《x‐an》中那样,用意念力撕毁集中营的铁丝网,这两部电影恐怕只能引起观众哄堂大笑。
所以,遵守类型文艺的创作规则,主动地戴上镣铐跳舞,正是发挥创造力的保证,如果作者确实有足够的创造力的话。
好了。
对&ldo;类型文学联合革命&rdo;的问题,笔者就谈这些吧。
彻底谈清楚恐怕要一个类型一个类型去写,那是十几本、或者几十本书的任务。
在本卷下卷里,笔者就在类型文学这个大框架中,谈谈科幻小说这个具体的类型文学:它的内部再分类,以及它在整个文学格局中的位置‐‐现在的位置,和未来可能拥有的疆域。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科幻文学和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科幻界人士莫不重视。
尤其是一线科幻作家,他们在文学事业上已经顶到了&ldo;透明天花板&rdo;,迫切需要整个文学界,而不仅仅是科幻迷的承认,他们就逾发重视这个问题。
但他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往往只是看到了&ldo;双边关系&rdo;。
他们不清楚,科幻文学目前所受到的轻视,其实是所有类型文学,尤其是那些自发形成于&ldo;乡野&rdo;的类型文学共同的命运。
如果不把这个&ldo;双边关系&rdo;放到整个文学世界、文学格局里,放到&ldo;多边关系&rdo;中去探讨。
恐怕既不会有真切的认识,更不会有明确的目标,只能形成一些发泄不满的文字罢了。
要分析类型文学,笔者提出一个重要概念‐‐类型文学的源文化。
对某种类型文学起决定性影响的社会实践领域的文化表现,便是该类型文学的源文化。
比如,侦探(推理)小说的源文化,是现代司法实践。
武侠小说的源文化,是中世纪历史文化,和武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