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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顾垣是真的有急事,他并没有把事情做到最后。
他拿手去抹富小景被揉皱的裙子,只十秒他就放弃了,看了一眼表说道,“你马上去换衣服,七分钟后我们出门。”
“你自己先走吧。”
“还有六分五十秒。”
富小景红着脸走到衣帽间换了她之前穿的衣服,她带来的换洗衣服在昨晚之后已经无法穿了。
不到五分钟,她就穿了牛仔裤和冲锋衣出来。
此时,窗帘已经拉开,客厅又变得极为敞亮。
临走前,顾垣掏出一个盒子递给她,“小景,送你只笔。”
那支笔非常眼熟。
高考那年,富文玉送了她一只万宝龙和梅森的联名限量款钢笔,笔帽是梅森瓷,她不小心把笔帽摔了,拿到银楼找老师傅给笔帽做了金缮。
修过的笔她现在还在用。
她家当时还算小有资产,但用五位数的钢笔也算得上奢侈。
别说她对笔有感情,就算为了钱,也不愿丢掉。
顾垣送她的笔和她摔过的一模一样。
他总是在些细枝末节上的事情下功夫,对她真正想要的却置若罔闻。
他记得她想听《回家》,不仅送她唱机还教她吹萨克斯;他知道她喜欢薄荷糖,就弄了一堆薄荷鸡蛋薄荷酱来折腾她;他也记得她第一次给他写下名字时用的笔,所以送了她一只一模一样却没有摔过的。
可是当她想去解他衬衫扣子时,他要么把她一把掀过去,要么去绑她的手。
如果没有这些细节,她不会喜欢上他;可她喜欢上他,也只能拥有这些细节。
顾垣是个王八蛋。
总有一天,他会后悔这么对待她,或许到那时,他会认为她是个喂不熟的小白眼狼。
“这种限量款你怎么找到的?”
问完富小景就觉得自己多余,有钱总能找得到。
她对他笑,“你可真是对我太好了。”
顾垣开车送她去地铁站,富小景背的还是她那老款托特包,容量极大,不仅能装下她的笔记本电脑,还能装下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
“你怎么不背你买的包?”
“我怕被抢。”
顾垣递给富小景一张名片,“纽约地铁确实不算多安全。
既然你不喜欢开车,那就让别人给你开。
司机我给你找好了,你什么时候用就联系他。”
“你不会是找司机监视我吧。”
富小景不介意得罪他,他不过是她众多研究对象里的一个,还是没有获得知情权的一个,能用的范围十分有限,就算马上掰了,也谈不上多可惜。
红灯停时,顾垣的手在她头发上摸了一把,“你这小脑袋瓜一天到晚都在想什么?”
“我现在不怎么坐地铁,我都打车,打车很方便的,你不用给我找什么司机了。
就是之前我买的包太小了,放不下我这么多东西,改天我去买几个大的。
布朗夫人那个鳄鱼皮铂金包真是太漂亮了,不过对我来说有点儿小,装不下我的电脑,我想要一个四十厘米的。”
富小景假装忘了顾垣之前说过的话,当她提到布朗夫人时刻意去捕捉顾垣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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