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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尹菲,这支笔芯给你吧。”
社长他居然会送我东西!
我很惊讶,正想收下。
然而,我还没来得及高兴,社长就又说了一句——
“这是别人给我的,我不想要,就给你吧。”
什么?原来是你不想要的东西?你自己都不想要的还拿来送人?尤其还是这种没什么赠送价值可言的东西。
我顿时感觉受到了轻视。
“不要!”
我一脸嫌弃地说,“我才不要呢!”
“为什么?”
他看起来是真的不知道。
“你自己都嫌弃的东西为什么给我?”
“我没有嫌弃啊。
这笔芯是子弹头的,我平时只用全针管的。”
他解释说。
“哦,这样啊。
好吧。”
我还是收下了。
因为我感觉再嫌弃这东西就不太礼貌了。
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我又不缺笔芯,说到底不还是他自己都想扔掉的东西才拿来给我嘛,这样根本没有诚意,和把我当垃圾桶有什么区别?
想当初我送给林海原巧克力时,是用心地考虑过应该赠送什么东西的:不能过于廉价,也不能过于贵重;不能过于随意,也不能太过刻意;不能太没深意,也不能过于直白。
后来送给社长东西,不是因为他需要就是因为他喜欢。
我没有一次送人东西时是不用心的。
反观社长,他随手给我的东西,既不是我需要的,也不是我喜欢的,更别谈有什么价值甚至深意了。
其实,我也知道,这只是因为,他不在乎我而已。
因为他不在乎我,所以他根本不会想这么多。
我的感情,从来不会被人用心对待。
那么,这份感情,还有保持下去的必要吗?我问自己。
我不知道。
一份感情,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得了的。
即使知道自己的做法很愚蠢,也没法就这样干脆地决定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