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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传》云:开皇二十年(600),其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
大业三年(607),又遣使朝贡。
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
其国书曰:&ldo;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rdo;云云。
炀帝览之,不悦,谓鸿胪卿曰:&ldo;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rdo;明年,上遣文林郎裴清使其国。
复令使者随清来贡方物。
《传》云其后遂绝,而据《本纪》,则六年正月,又尝遣使贡方物焉。
第六节 隋末之乱上
隋末丧乱,盖起于征辽之役。
《纪》于大业七年(611)书云:&ldo;辽东战士及馈运者,填咽于道,昼夜不绝,苦役者始为群盗。
&rdo;盖时虽暴政亟行,究以此役,骚动为尤大也。
帝殊不悛,徒恃严刑。
《刑法志》云:&ldo;穷人无告,聚为盗贼,帝乃更立严刑,敕天下窃盗已上,罪无轻重,不待闻奏皆斩。
百姓转相群聚,攻剽城邑,诛罚不能禁。
帝以盗贼不息,益肆淫刑。
九年(613),又诏为盗者籍没其家。
自是群贼大起,郡县官人,又各专威福,生杀任情矣。
&rdo;裴蕴导帝以淫刑,已见第四节。
其《传》云:杨玄感之反也,帝遣蕴推其党与,谓曰:&ldo;玄感一呼,从者十万,益知天下人不欲多,多即相聚为盗耳。
不尽加诛,则后无以劝。
&rdo;蕴乃峻法治之。
所戮者数万人,皆籍没其家。
帝大称善。
又欲令民悉城居。
《本纪》:大业九年七月,令所在发人城县府驿。
八月,诏郡县城去道过五里已上者徙就之。
盖以便守卫救援。
十一年二月,诏曰:&ldo;设险守国,著自前经;重门御暴,事彰往策;所以宅土宁邦,禁邪固本。
而近代战争,居人散逸,田畴无伍,郛郭不修,遂使游惰实繁,寇敌未息。
今天下平一,海内晏如。
宜令人悉城居,田随近给。
使强弱相容,力役兼济,穿窬无所厝其奸宄,萑蒲不得聚其逋逃。
有司具为事条,务令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