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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全然美好的刺激体验,越爬越高,却没有一丝一毫失足跌落的恐惧。
每赌完一次,就有一副全新的骰子放在他的面前,等他出手,不逼他加倍下注,也不让他只在一旁看热闹,但,他永远是赢家。
问题只是他到底会赢多少。
每赌一次,他的贪欲就会更上层楼,人性,真有意思。
几个星期以前,在一切发生前,在他知道玛丽琳&iddot;费雪这个名字之前,他只想两件事情‐‐把书写完,找到愿意出版的人。
他当然希望能得到五位数的预付版税,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他要的不多,用不着太多就足够满足他了。
竞标开始了,数字越爬越高,他变得贪心起来。
两百万。
会有人付他两百万吗?真有这种可能就很棒了,堪称奇迹‐‐两百五十万呢?三百万呢?
结果出炉了,皇冠击败圣马丁,价格比他原先的估计好太多了。
席卷而来的喜悦,无法抹杀一个细微的声音。
一个失望的声音,希望竞标永不结束,希望有人能出更多。
不变的真理,他想。
你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
这还是他第一次弄明白:为什么有的亿万富翁,家财万贯,但还是拼命赚钱;为什么有的公司高级主管,光遣散费就好几千万美金了,还要用这笔钱开新公司。
他们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赚更多的钱,而是他们忘不了那种&ldo;得到&rdo;的快感。
他脱掉夹克,挂回衣橱,打开电脑,本来想收信,没多久,就改变心意,又把它关掉了。
他应该会留下这间公寓。
他其实不知道三百万到底能干什么,也不知道扣掉罗姿的佣金、税(联邦税、州税跟地方税)之后,还会有多少。
想来,净所得应该在一百到两百万之间。
这笔钱可能分几年逐渐支付,在他交出两本书的草稿之后,可以拿到最大的一笔,剩下的,就要等出版了。
不管出版商怎么付、各级政府怎么扣,这笔钱都不算少了;不过,这可不是说,他有本事在中央公园南边,买一间豪宅。
就算他真的买了豪宅,他还是会留下这间公寓。
他喜欢这里,很适合他,虽然只有一间,对他来说,却已经够宽敞的了,不愁没地方放东西。
也许他应该常常出去旅行,多看看这个世界,至少到不难去的地方走走。
在沙格港租间房子避暑,或是到加勒比海过冬。
出门就搭计程车,他想。
上好餐厅吃饭。
买整架子的酒,想到这里……
他在玻璃杯里放了两块冰块,倒点威士忌盖过去。
他们在丝蒂莉喝了一整瓶的香槟,餐后,她又点了杏仁甜酒,他则是来了一杯雅邑白兰地,觉得不错,就又来了一杯。
然后,他送罗姿出门,给她招了一部计程车。
有个之前来道过贺的作家赶出来,硬拉他再进去干一杯,很快,他说。
说归说,实际上可一点都不快,还喝了三四杯。
这一桌的酒客,大概是全纽约最聪明的一群人了,没有人提及早上的竞标,或是任何一笔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