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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
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
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
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
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
,作为“半路儿子”
的于淮瑾,对赵母算得上尽心尽力。
于淮瑾倾尽积蓄地给她治病,只是希望赵母能承认他们俩,这对,年轻的,相爱的,情侣。
他们和天下所有的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会说情话,也会放狠话,只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里和自己母亲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亲的赵之恒,分手前给了于淮瑾两巴掌。
其实还挺疼。
要不是他脸皮厚的话。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几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缩起了身子。
他是个很容易承认错误的人,所以后来去求过赵之恒,赵之恒骂他是个天天要和男人做爱的婊子,用曾经山村里那些怪物骂他妈妈的话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对赵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赵之恒的恋情里,于淮瑾习惯了扮演那个卑微的爱恋者角色,竟然还觉得赵之恒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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