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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种心酸中,我终于收到了s的明信片。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五……其实天气不是那么好,不过周五就算是下雹子也比周一让人开心对吧。
早上出门前我查了一下信箱,在广告传单里面发现了明信片,因为赶着去上课,没来得及看就揣兜里了。
到了教室,我拿出来一看,上面是这么写的:
onfarfrotheyandthecurry
andfretoftheflaswouldwebe
wereweonlywhitebirds,ybeloved
buoyedoutonthefoaofthesea
我回想了一下s当时的手速,感觉他写字真的挺快。
虽然有点潦糙,不过我对他笔记的识别率已经从百分之六十进化到了百分之九十,读这个没啥问题。
但是吧,以我的了解,s似乎不是这种会莫名其妙写几句歌词的类型。
当然我也不是,我写歌词是因为那个歌词很直白,而s这个显然不怎么直白。
就算他写个&ldo;祝你身体健康&rdo;什么的,我也觉得比这样更像s的作风,他写这个难道是要跟我俩人天南地北双飞客缠缠绵绵翩翩飞吗……
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才有机会仔细研究一下这张明信片。
标准尺寸的背面空间不算很大,一半写上地址,另一半就比较挤了。
有些字母我本来以为他是连笔太快才糊成一团,结果意外地发现他写的还挺清楚的。
然后我就搜了一下这句话,发现这还真不是歌词,而是诗。
那么问题就来了:s是那种没事会写情诗的类型吗?
这我真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跟他谈恋爱,完全没有历年数据可以参考。
以及,还有一个重点是,原诗的开头(只是说这段的第一句)压根就不是那么写的。
我把它当做歌词的时候,倒没觉得很奇怪,但是酱油啊咖喱啊什么的和诗的气氛就完全不搭嘛。
原句是onfarfrotheroseandthelily,这显然不可能是s手滑写错的。
联想到他当时下笔如飞的熟练度,这句奇怪的话搞不好他早就有腹稿了。
所以说,他果然是预谋已久啊!
预谋已久干什么呢……可以想象他是要搞点事情,而不是单纯给我写两句情诗。
机智如我,下课直接去了s他家。
s的室友果然在家,但是没有打游戏,而是在屋里弹吉他,跟我聊了两句之后就躲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十分怀疑s找他当室友就是看中了他作息比较规律(或者说根本没有作息)这一优点。
不过他不出来,正好方便我在外面找东西。
发现s的明信片可能有点玄机之后,我也没问他,想先自己研究研究。
按照我比较直线的思维,字谜和密码什么的估计解不来,逆推一下的话,s既然知道这点,应该也不会出那种复杂的题面。
我这个推测完全是建立在对s的信心上,万一猜错我是打死也不会告诉他的=l=
最直接的线索就是和原诗不一样的两个词了。
回来的路上我脑洞大开地想了半天,甚至有想过从我的通讯录里找叫rose和lily的妹子去问问,不过这个想法一旦证明是错的就很尴尬,我决定把它放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