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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上还有没有交付的任务,所以系统默认会将这一片区域归为她的已知范围。
不过她现在的位置,却与临水镇是一个北一个南,想要赶过去,还得穿过五个小镇的范围。
依照她现在的实力,想要平安的过去,至少得需要十天以上。
反正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确定了自己所在位置的凤歌反倒是坦然了,她从包裹里取出之前缝制好的斗篷,踩着脚下的褐色泥路朝离她最近的云溪镇走去。
等凤歌赶到云溪镇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西天的火烧云还未完全落寞,隐隐能瞧见那一抹绚烂躲在云层后,最终为夜色所湮没。
凤歌决定先进小镇,找个小旅馆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打算,却遭到了旅店老板一场干脆的拒绝。
而原因,竟然是她身上穿着的这件拿犀角牛皮经过最基本的处理,而缝制出来的斗篷。
“我们这里不接待流浪汉和乞丐。”
旅店老板高高的昂着头,一脸的鄙夷和不屑:“快点走,不然我就去叫卫兵了!”
乞丐和流浪汉?!
凤歌怒了,你才是乞丐,你全家都是乞丐!
其实对于这世界的npc普遍以貌取人的做法,凤歌并不陌生,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己离开新手村之后遇到的第一个npc就这样的不友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从村长那里得到的勋章,又有什么用?!
“我不是流浪者,更不是乞丐。”
凤歌不会因为这个npc的无礼而做出失礼的事情来给自己添麻烦。
所以她强忍着内心的不适,冲着面前的旅店老板微微的笑了笑,带着几分讨好:“我可以付账。”
“这不是付账的问题,而是你这么邋遢肮脏,会影响到别的客人休息!”
;旅店老板皱眉,一点没有妥协的意思;“
“那这样总可以了吧!”
凤歌捏紧了拳头,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将身上的斗篷扯了下来。
“啊,真是对不起尊贵的客人,您的伪装真是无人能敌,即使离得这么近,我也没能够看出来。
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
要说这旅馆老板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只眨眼的功夫,他便从冷艳高贵堕落成了恬不知耻。
不过,这个世界大半都是这样的。
人的装备好是一个方面,用作配套传在身上的样式也是一个重点。
能制作出属性好,样子也漂亮和谐的防具,是每一个防具师的终极目标,而她,正在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起步有点坑爹——若不是她自己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
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