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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什么,齐斐然问:“你们认识多久了?我以为你们是在文学社里认识的。”
“不是,她妈是我妈的工友,都在服装厂上班,都住在这片儿,我很早就认识她了,不过女孩子么,平时也不联系,她又不是一个班的,文学社是她考进来的,不是走后门。”
说道走后门林时新似笑非笑地瞅着齐斐然。
“我也不是走后门的啊,本人写了800字游记,一发入魂。”
齐斐然反驳道。
“是的是的,齐公子文采斐然,小女子甘拜下风。”
“……”
“小男子。”
林时新马上改口,“呸,这祝英台后遗症还没好。”
“行吧。”
齐斐然没有告诉他,他的“祝英台后遗症”
才是病入膏肓了。
他哭泣的脸,红色的嫁衣,散乱的头发,委屈绝望的神情,配合着凄美的音乐,曾多次闯入他的梦中,伴随着种种不可描述的细节。
“你走了,我可怎么办……”
“我不会走,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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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爱了
第12章
把大象装冰箱,总共分三步,一,把冰箱门打开,二把大象推进去,三把门关上。
让林时新喜欢自己,如果也能这么简单就好了。
齐斐然看着电视里的小品集锦,默默的想着。
林时新是个爱笑的人,要想取得他的好感,首先自己得是个有趣的人,逗他发笑,他就会喜欢在自己身边。
这点王大路就做得很好,俩人总是头靠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傻笑。
虽然自己坐在林时新的后座,已经算是有了地理上的优势,可是跟王大路比还是差点儿,还好王大路是个傻逼直男。
小品里很多的梗,齐斐然都不懂,特别是那个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这……这笑点到底在哪?
为什么掉进水里的人,出来穿了个马甲,观众就笑了呢?
也许穿马甲让人发笑。
齐斐然在自己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虽然从自己转学过来,和林时新的偶遇和相处已经算不少了,但其实在班里,花蝴蝶林时新真的有很多朋友,男生和女生都有,如果统计一下,用坐标衡量一下,也许自己反而是离他最近的人中,跟他说话最少的人。
而且如果林时新不转身,他总不能踢他的凳子,让他回头,就算如此,他回了头,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齐斐然活了20年第一次对自己有了嫌弃之感。
首先,要让林时新不再恐同,其次,要对自己有好感、喜欢自己,第三……,第三齐斐然有点不敢想,不然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第三,要让他适应自己的型号。
第三条果然让人发散思维,于是这是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5点不到,齐斐然趴到窗口往下看,小店的灯还没亮,他盘算好了,林时新说住在这里早上要6点出发,才能赶上7点半开始的早自习,所以五点钟齐斐然洗簌完,在窗口望他家,灯亮了,说明林时新起床了,这时他慢慢晃悠到他家楼下,就能正好偶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