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夜色小说网
「山神?何谓山神?」
「不就是山之神?」
山?万三作势环视周遭说道:
「咱们江户哪来的山?地势虽有高低,此处也的确位于坡道之上,但也称不上山吧?要说江户有什么山,大概仅有那寒酸的富士讲(注8)所膜拜的富士山吧。
哪可能有什么山神?」
「但文献上的确如此记载,本官又能奈何?」
话毕,志方举步踏进了荒地。
总不能老站在这儿干瞪眼。
走到一半回过头去,望见万三与众小厮竟还呆立路旁。
志方狠狠瞪向胆小如鼠的手下斥道:
「还站在那儿做什么?」
「噢,这……」
「没什么好解释的。
」
志方怒斥道。
此等无法无天的行径,岂可放任不管?
倘若遇上什么教人束手无策的不幸,或许将之推托为神鬼作祟,也未尝不可。
世间的确不乏此类非得如此视之,方得以排解的无奈。
但假借神佛法力取人性命,可就不容宽恕了。
即便这真是祈法应验的结果,应允此类祈求者必是恶鬼邪神,祭祀此等神鬼者必为淫祠邪教。
况且‐‐
于社稷间蔚为流行,人人趋之若骛,更是法理难容。
毕竟真有人丧命。
姑且不论此神佛灵验之说究竟是虚是实,出了人命这点是事实。
若知此法可致人于死而用之,即便非亲自下手,亦与亲手杀人无异。
至少,志方自身认为两者无异。
不论是信其有而写之,抑或不信其有仍信笔涂鸦,只要在绘马上写了人名,便是犯了忤逆政道、违背伦常之凶行。
不过‐‐吸引百姓犯下此恶行的,想必是无须亲自下手,便可取人性命的简便。
既未亲下毒手,欲以在绘马上写名为由将人治罪,说实在也是无从。
一有人写,便真有人丧命‐‐
若是出于惊惧而出面自首,或未自首但心生悔意,便还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