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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奴喜欢他……”
沈伦有些意外,“马醉,老夫还是第一次发现,这世上居然有你喜欢的后生?”
马醉弓着腰,努力想让它直起来,可惜已经弯的太久了,定型了,几番努力之后,最终放弃了。
“老奴八岁进宫,伺候过五位皇帝,见过的人也多,眼界自然高一些。”
沈伦揪着胡须,“当年先帝念在你们老迈,把你们赐给了我们几个老家伙。
明明可以享福,偏生你们都喜欢当奴才。”
马醉笑道:“老奴们伺候人伺候惯了,闲不住。”
……
杨延嗣按照指引,到了宿舍所在的位置。
宿舍是一排排敞开着窗户的厢房,里面的布置都简单,却不失典雅,前后都有景致可观。
宿舍内摆放的东西非常简单,书桌、衣柜、床榻,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杨延嗣的舍号是甲十四,两人间。
冯林和冯辉二人放下东西后,已经回去了。
杨延嗣回到舍号后,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太学宿舍每日都有人收拾,很干净。
杨延嗣只是简单打扫了一下后,铺上了被褥就收拾完了。
躺在厚厚的被褥上,杨延嗣脑子里在盘算送沈伦一个什么拜师礼。
沈伦明显不爱钱财,除了喜欢种植兰花,似乎也没有什么特殊爱好。
思来想去,杨延嗣最终决定送沈伦一幅字画。
他的字暂时拿不出手,虽说经过了一番苦练之后,略有改观,却也难登大雅之堂。
想到字,杨延嗣才发现今日自己还没有练字。
平日里,杨延嗣都是早习武、中练字、晚读书的。
这个习惯还是在杨府别院的时候养成的。
临帖算不上什么技术活,却也不是提起笔就开始书写。
它需要仔细去观摩字帖内的用笔、落笔、力道以及神髓。
感觉就是像在画画,不仅要画皮还要画骨。
“小兄弟这一张行书,略微潦草了一些。”
正在杨延嗣细心练字的时候,门口响起了一声评价声。
抬头一瞧,一位书生打扮,佩环带玉的青年,立在门口,笑吟吟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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