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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老虎不发威
曾初雅坐在我的正对面,她眼中的笑意很和善,一眼望去便知是个大家闺秀。
若说傅湘语的美是艳光四射的,那么曾初雅则更像是春日里的朝阳,暖洋洋的,在无声之中便映照入了每一个人的心间。
很显然,曾初雅是霍笙的前女友,而他带我过来,总归是有用意的。
大家都饶有兴致地将目光锁在我与曾初雅身上,我偷偷瞟了霍笙一眼,他没看我,像是将这场战争的主导权直接交给了我。
“你好,我是阮恒,”
我将手挽进了霍笙的臂弯,冲她甜甜地笑了笑,“我是霍笙的女朋友。”
霍笙没有料到我会这么说,他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眼神中不是没有惊讶,但很快,这惊讶便被他眼底的戏谑给替代。
我不甘示弱地回他一个挑衅的眼神,笑着向他靠了过去,“是吗?”
他不置可否,大手将我的手包覆,轻轻捏了捏。
我看得出来,霍笙并不觉得我的做法是错误的,换句话说,他认同我。
我不知道他与曾初雅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但谁没有过去,谁没有秘密?我并不想知道这一切。
见到我与霍笙的互动,曾初雅的笑容变得苦涩了起来,她扯了扯嘴角,对着霍笙说道,“阿笙,你还是这么不贴心,女朋友都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给她夹点吃的。”
让曾初雅反客为主似乎显得我太弱了点,我立马笑着握起了筷子,“不用了,霍笙知道我,自来熟,不会不好意思的。”
我丢了块新鲜的毛肚入了红锅。
曾初雅的眼神黯了黯,嗯了一声,便再也没有说过话。
这顿晚饭我吃得很尽兴,一桌子的人没几个真吃货,我便大快朵颐,一刻都停不下来。
我边吃,边在心中啧啧称奇,难怪这家店的名字这么大,原来还是真的有几把刷子。
不知不觉,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有人打着酒嗝喊着要回家睡觉时,我才发现原来霍笙也喝多了。
临走之前,包厢里只有我和曾初雅是清醒的。
她走到霍笙面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阿笙,走了,我送你回家吧。”
霍笙抬起眼皮看了看她,我忙挽起他,“不用了,我送霍笙回家就好。”
直觉告诉我,霍笙并不打算与她有太多的牵扯。
我以为曾初雅是温柔的,是通情达理的,可没想到在我这句话说出口后,她的语气立马变差了许多,“你以为自己是哪位?我送阿笙回家就好,这些年来,只要他喝醉了,都是我在他身边照顾他的。”
我本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见曾初雅对我这幅态度,火气便立马冲上了头顶,“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照顾他的,不过以后就不用劳烦你了。
我送霍笙回家就好,毕竟是去一个地方,分开两辆车就太浪费了。”
“你——你们住在一起了?不可能的。
不可能的。”
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不再盛气凌人。
我笑着晲了曾初雅一眼,便扶着霍笙离开了。
老虎不发威,还真当我是病猫不是?
霍笙的车就停在不远处,我扶着他边走边自言自语,“看不出来,你还挺沉。
早知道带我出来是当苦力的,我就不淌这浑水了。
我没力气了,我哪有这力气啊……”
我吃力地走着,霍笙笑道,“一整个晚上,还没喂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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