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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二十分,顶楼。
今天是三月十四日,白色情人节,天气晴朗。
我躲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对着空白的笔记本写上一排又一排的铅字。
手上这一本是宗毓的冒险故事,我将他设定成一位所向披靡的杀手,他技巧超群且聪明绝顶,挥舞长剑的英姿耀眼迷人,只要是女生都会甘心被他收服,成为他的后宫三千佳丽……
嗯,还是算了,宗毓看到这故事铁定会十分哀怨吧?平常或许还好,但今天这日子他最不喜欢变成英雄式的角色,尤其又是帅得不得了的杀手。
皱了皱眉,我拿起手边的橡皮擦,将刚写完的几行句子擦拭乾净,开始另外构思剧情。
还是把他写成任人宰割的小绵羊呢?
「磅!
」尚在思考,巨大的声响便引得我抬起头朝门口望去。
宗毓气喘吁吁地扶着顶楼的铁门,眼神像刚从战场归来的将军一样锐利。
看到我轻松间适地窝在楼顶,他的表情更臭得能薰翻一票人。
「你来晚了。
」我看了手錶一眼,「迟到十五分鐘,要罚仰卧起坐七十五下。
」
「什么?不要啦……你想想今天是什么日子,就别太计较了。
」脚跟再一踢关上铁门,他一屁股坐到我对面的空位,「靠,真不晓得教官在搞什么飞机,吵吵闹闹他们也不出来骂人!
我差点连教室门口都挤不出去耶,便当也忘了带来!
」
「你也说过啦。
」我笑着将自己还热腾腾的便当递给他,「今天是情人节。
」
情人节,高中生使尽浑身解数、花招百出,除了金莎巧克力和卡片礼物在校园内满天飞以外,走在路上不经意都能听到有人在表白,可能觉得用情人节当交往纪念日很浪漫吧。
但宗毓不这么认为,他说那根本是懒人用来记的懒日子,甚至本身都不用记,各大花店跟便利超商就会提醒你了。
叮咚!
欢迎光临。
映入眼帘的是一堆巧克力和泰迪熊──啊!
情人节要到了,差不多该准备庆祝交往纪念日的礼物了。
「干么给我,你又不吃饭了?」他没有接过便当,反而推了回来,「我饿一顿没差啦,你再不吃饭,是要跟非洲难民竞争喔?」
「不饿啊,你晓得我带便当只是为了让妈妈安心。
」我解释,并将便当搁在宗毓的脚边,「你不吃的话我还是会把它倒掉,不如吃了吧。
」
用他的眼睛偷偷瞄我一眼,宗毓对着便当嚥了嚥口水,终于顺从地拿到手上吃起来。
看他很满意地狼吞虎嚥一阵子,我将视线挪回笔记本上。
「你上个月也逃不出来,这个月也逃不出来,有这么风云吗?」我边在笔记本上涂鸦,边用打趣的口吻问道。
「你不知道喔,当名人很可怜。
」他含糊不清地回答我。
一般人或许会觉得说这句话很自夸,但宗毓,他的确有资格这么说。
听说,连转学进本高中的菜鸟,都绝对会在一个星期内认识自然组二年十九班的曹宗毓。